•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国市监处〔2021〕41号)
  • 发布时间:2021-06-24 08:45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当事人:宁夏冠唯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640100064767198H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杨虎平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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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月份,市场监管总局接到生态环境部情况通报,反映一起γ射线探伤作业违法违规造成辐射事故的处理情况。具体为宁夏冠唯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违规出借无损检测和辐射安全资质给个人李治兵,李治兵在从事无损检测作业活动时,因违规作业导致发生辐射事故并造成数名作业人员受伤。该事故涉及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出借资质给个人使用等情况,违反了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经联系宁夏生态环境厅,取得了相关调查笔录,并联系宁夏冠唯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员进行核实,确认了相关违法事实。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项,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给予宁夏冠唯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吊销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

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将原资质证书交回市场监管总局,逾期未收到,市场监管总局将予以公告。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市场监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16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