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推动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改革
  • 发布时间:2023-12-07 14:22     信息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进出口商品检验是保障进出口贸易安全的重要环节,对促进进出口贸易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充分发挥与东盟共挽、与大湾区相融的独特区位优势,大力推进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改革试点,创新实施“先行先试、逐步探索、有序推进、分批落实”工作机制,积极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
  分步推进,创新采用分类引导。在全自治区全面摸底排查并积极宣传引导,将有意向开展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的机构纳入试点名单。根据机构性质类型、规模大小、技术能力和经营场所地点等,将机构分为重点和普通两类,从中选取进出口商品检验能力强、管理规范、服务信誉好,已获海关总署进出口商品检验资格的机构,作为广西第一批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改革试点对象,进行重点培育,发挥标杆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其他机构主动进入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形成梯次发展格局。深入全自治区10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进行现场调研,结合实际,制定广西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试点改革实施方案,建立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一条龙”帮扶工作机制。
  以点带面,创新采用“会审”评审方式。创新在评审组引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以下简称CNAS)实验室认可评审员,等同采用国家实验室认可的评审方式方法,推动与CNAS的评审专家资源共享共用,提升评审的科学性和可靠性。针对首次开展省级进出口商品检验资质认定缺乏经验的情况,技术评审采取“会审”方式,组织全自治区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的所有评审组长和骨干成立3个评审组,同时对一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进行技术评审,对照评审准则和准入特别条件,共同梳理解决现场考核、人员资质、检验标准方法、管理体系等评审中出现的问题,厘清标准,编制现场评审细则,统一评审尺度,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准确。
  优化资质认定许可服务,创新采用“并联评审”模式。对已获得CNAS实验室认可的机构,进一步简化技术评审程序,减少资质认定评审员数量,缩短技术评审时间,同时对于CNAS考核通过的能力,符合资质认定许可要求的,最大程度采信CNAS考核结果。鼓励引导机构同时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创新采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与实验室认可“并联评审”模式,避免重复评审,形成技术评审结果采信互认、有效利用的新工作机制,在积极探索资质认定采信认可结果和国家实验室认可并联评审方面取得新成效。
  组建认证联盟,创新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国际贸易便利化。2023年5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推动进出口商品检验龙头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国内外知名检测认证机构,在南宁组建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首个产、学、研、检一体化创新协同联盟——中国东盟新能源汽车检测认证联盟。通过研发建设新能源汽车质量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建设中国—东盟新能源汽车标准技术贸易措施化信息服务平台,开展新能源汽车国内外政策法规、标准、检测、认证等比对分析,建立海外政策法规数据库,建设面向东盟国家的新能源汽车产业标准体系,并以合格评定为抓手,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标准、检测、认证国内和国际采信互认,助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供应链更加便捷融入国际市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贸易便利化,助力“走出去”闯出新路子。
  部门联动,创新构建行业监管和资质监管互通机制。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与南宁海关签订《推进信息共享实施联合监管合作备忘录》,确定市场监管、海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合监管工作模式,定期将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名录和机构违法违规监管信息相互通报,共享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信息、机构信用等级信息和分类管理信息,定期与南宁海关联合开展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协调开展各层级联合执法行动,共同实施联合惩戒和激励措施,与海关部门实现风险信息互换、监督检查互认、行政执法互助,形成行业监管和资质监管的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