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以下简称“宁夏市场监管厅”)紧扣部门职责,采取多项举措,积极配合交通、公安等部门抓好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我们严格按道路交通运输经营业务的标准经营范围进行登记,并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对办理相关经营范围的申请人,告知其在获审批前不得擅自从事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经营主体登记信息实时推送至同级交通运输部门。”该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截至8月底,宁夏市场监管厅累计向交通运输部门推送数据12818条,积极配合推动开办货运企业“一件事”改革落地实施,实现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与事项办理高效衔接。“完成高速公路141台治超称重设备、公安交警部门1542台测速仪等强制检定,组织全区77名机动车检验授权签字人参加能力测试。”宁夏市场监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厅强化设备强制检定和治超称重监管,已检查54家机构,督促整改96个问题。
此外,该厅实施机动车配件、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12类产品专项抽查151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2%;印发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方案,检查销售门店519家,严厉打击非法改拼装行为,加强常压危险货物罐车生产企业监管。同时,按照宁夏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该厅有序排查车用气瓶充装、检验、使用等环节的安全隐患。共检查气瓶充装单位476家次、检验机构24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隐患111个,查办案件26起,注销6家车用气瓶检验机构资质,强化教育培训,组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等活动24场次,警示约谈企业负责人6场次,持续规范车用气瓶充装、检验行为,有效防范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