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与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福建省“放心直播间”承诺活动倡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鼓励引导直播电商企业自主自愿作出承诺,规范直播营销行为。
根据《通知》,本次活动将分批推进。今年11月底前为第一批,推动不少于110家直播电商企业主动作出承诺;2026年6月底前完成第二批,实现福建省承诺单位累计达220家;2026年年底前完成第三批,达成福建省承诺单位累计不少于380家的总体目标。
据了解,活动推进过程中,直播电商企业可在福建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消委会(消协)指导下,积极响应倡议,自愿签署《福建省“放心直播间”承诺书》,并通过“放心消费在福建”平台提交申报。审核通过后,企业可下载使用“放心消费在福建”主题标识,将标识及承诺书在直播间首页、背景墙等显著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费者查阅,接受社会监督。
《福建省“放心直播间”承诺书》包括7方面承诺内容:主体资质合法合规,真实公示相关信息,严格核验直播营销人员身份与资质;管理规范严谨有序,坚持正确价值导向,强化直播间秩序及互动内容管控;质量管控全程可溯,严格把控商品及服务准入关口,保障品质安全;营销行为诚信真实透明,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杜绝虚假宣传及误导性信息;价格规范公开可信,坚持明码标价,确保促销信息真实准确;知识产权保护落实到位,不销售侵权商品、不提供侵权服务;售后服务高效完善,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完善退换货保障制度,积极加入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