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规范食品安全监督员选聘
  • 发布时间:2025-08-22 15:53     信息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8月20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对外表示,该局已印发《湖北省选聘网约配送员担任食品安全监督员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通过规范网约配送员担任食品安全监督员选聘管理工作,织密全省外卖食品安全监督网络。
  据悉,此次选聘面向湖北省内网约配送员展开,遵循“公开选聘、规范管理、高效处置、激励保障”原则,要求应聘者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关心食品安全、热心社会监督等。其中,党员、高中以上学历、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或有社会影响力者优先聘用。
  受聘的食品安全监督员须协助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与知识,向监管部门或平台反映风险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反馈公众对监管工作的意见等,并享有查阅监管文件、参加培训及获奖励表彰等权利。食品安全监督员也要履行相关义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反映问题及时、准确、客观、公正,不得利用身份谋求私利、泄露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不得擅自发布相关信息或干扰商家正常经营等。
  食品安全监督员履职过程中发现线索,可通过“随手报”系统、微信、联络点等多渠道反馈。接收单位须登记保密,并根据情节轻重实行“商户自改、平台督改、监管整改”三级处置机制。监管部门接到线索后应限时调查处理,将结果反馈或公示,查证属实的还将纳入商家信用档案。
  根据《指引》,监管部门、平台及行业协会应通过培训和在线指导等,增强食品安全监督员发现问题的能力,并实施多元化激励举措,对表现突出的监督员给予物质奖励、授予荣誉称号、进行流量倾斜等,同时积极推动将食品安全监督员纳入地方评先评优体系。
  目前,湖北省各地正积极参照《指引》推进相关工作,让创新举措尽快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