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出台3项涉企执法规范制度
  • 发布时间:2026-07-06 14:12     信息来源:中国质量报

近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印发《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办法》3项涉企执法规范制度,统一全省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尺度,防范化解执法廉政与法律风险,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维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其中,《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基本原则,明确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初次违法、及时整改、主动纠错等裁量考量情形,统一认定标准与办理流程,厘清过罚失当处置路径,细化严重违法、重大立功、重大违法行为界定标准。同步新增涉企执法经济影响评估机制,明确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作出处罚前,应当研判执法行为对经营主体生产经营、相关负责人生活及社会层面造成的潜在不利影响;对确有经营困难的经营主体,可依规采取罚款缓缴、分期缴纳、柔性查封扣押等柔性执法举措,最大限度降低执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冲击。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办法》统一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重大执法界定标准,将法制审核覆盖范围由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拓展至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对行政相对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行政强制3类执法事项,系统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集体讨论全流程要求,压实执法程序刚性约束,兼顾当事人实体权益与程序权益,确保所有重大执法决定合法合规、程序完备,经得起法律、程序和历史检验。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扎实抓好3项执法制度的学习宣传与贯彻培训,通过案卷评查、重大处罚案件备案审查、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案例复盘等常态化监督手段,以刚性执法监督倒逼制度落地见效,靶向纠治“重实体、轻程序”“执法尺度不一”“执法流程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持续夯实法治监管根基,不断优化贵州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水平市场监管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