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是发展数字经济、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载体,也是提振消费、创新贸易模式的有力抓手。近年来,山东省网络零售规模稳步壮大,政策制度持续完善,产业生态不断优化,整体实力位居全国前列。为推动服务业扩能提质,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服务壮大实体经济方面的重要作用,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电子商务扩能提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共5个部分、16条具体举措,涵盖强主体、抢赛道、优供给、聚人才、强保障等内容。如在“强主体”方面,分层分类培育,让电商“大树”参天、“新苗”拔节生长。《若干措施》提出,实施电商龙头“领航”计划,深化与各大平台的战略合作,支持平台在山东布局区域中心、运营中心等功能性机构,鼓励济南、青岛、临沂等城市做强新电商总部经济;紧扣国潮、健康、智能、绿色等消费趋势打造新电商品牌矩阵,立足鲁菜、鲁酒、鲁茶、鲁瓷等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垂直类电商平台;建立电商企业梯度培育库,对各市实施分档激励,做大做强跨境电商平台。
近年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坚持“以监管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的工作导向,始终将压实网络交易平台主体责任作为规范网络市场秩序、优化电商生态发展的重要抓手,持续强化网络交易常态化监管,不断夯实平台合规经营基础。此次山东省出台《若干措施》,进一步把平台主体责任摆在电商提质增效工作的突出位置,为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明确了重点方向。“我们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紧扣全省电商扩能提质相关要求,坚持‘规范监管、合规引导、提质增效、守正创新’原则,准确把握监管与发展的关系,做到监管有力度、服务有温度、治理有效度,在守住安全底线、规范市场秩序的同时,更好地释放电商发展活力。”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张恒心表示。
该局紧盯电商平台合规管理薄弱环节,依托该局前期出台的网络交易合规指引,常态化开展政策宣讲、合规指导和风险预警,引导平台树立主动合规、源头治理理念;督促平台全面落实经营者实名入驻、资质核验、信息报送、内部管控等法定责任,常态化排查清理无资质经营、违规经营等问题的经营主体,推动平台健全准入管理和内部风险防控制度,从源头上规范网络交易秩序,筑牢电商产业发展根基。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化监管手段,加强网络交易监测监管,特别是精准适配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特点。该局聚焦群众关注度高、问题易发多发的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刷单炒信、价格欺诈等突出问题,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同时,该局持续加大网售重点商品、重点品类质量抽检力度,建立线索发现、分级处置、闭环整改工作机制,实现风险提前预警、问题及时处置,督促平台常态化落实日常管控主体责任。
6月份,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了落实网络交易平台入驻商家核验登记义务专项行动,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将该行动作为重要抓手,聚焦重点平台主体,压实平台主体责任,督促平台全面梳理入驻商家清单,对照核验登记要求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及时纠正未核验、核验不到位、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从源头把好经营资质准入关。对入驻审核流于形式、日常监管缺位失职的平台,该局依法依规采取约谈告诫、责令限期整改、信用公示曝光、跨部门联合惩戒等监管措施。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完善部门联动、上下贯通、政企协同的网络交易共治工作机制,深化与网信、商务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数据互通、线索移送、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该局始终坚持监管规范与服务赋能双向发力,在严格监管的同时精准指导平台完善内部治理架构、优化交易规则、规范收费行为,推动平台合规提质、提档升级,助力山东省电子商务产业扩能提质、规范有序、健康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