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安徽即将进入汛期,部分地区出现强降雨天气,防汛形势日趋严峻。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向该省各相关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布关于规范汛期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以下简称“提醒告诫函”)。
提醒告诫函指出,防汛物资(用品)、重要民生商品等生产、销售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落实价格管理主体责任,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汛期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各相关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按规定明码标价,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线上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要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清晰明码标价;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提醒告诫函明确,各大型商场、农批市场、生鲜超市、药店及防汛物资(用品)生产、销售经营者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全力保障米面油肉蛋奶及饮用水、方便食品等重要民生商品,感冒发热、跌打损伤类药品以及帐篷、救生衣、急救包等防汛救灾物资(用品)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借汛情之机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扰乱汛期市场价格秩序;道路客运公司、巡游出租车等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政府定价管理规定和价格优惠政策,不得擅自涨价、价外加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道路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站)要做到明码标价和按标准收费;各住宿餐饮经营者要加强价格自律,规范自主定价行为,做好价格公示。各相关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在显著位置标示商品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或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订单生效后,单方面取消订单、擅自提高价格;外卖配送、社区团购、跑腿代购等网络平台经营者要加强收费合规管理,诚信守法经营;要完善价格审核机制,规范促销行为,不得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随意提高配送价格。
提醒告诫函还指出,各相关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健全完善价格管理制度,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价格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共同维护汛期市场价格秩序。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汛期市场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并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