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多措并举整治网络评价乱象
  • 发布时间:2026-03-13 10:13     信息来源:中国质量报

近期,在餐饮、住宿、文旅等消费领域,个别自媒体借探店、体验推广之名,行虚假刷单炒作、恶意敲诈勒索之实,侵害了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为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近日联合发布“警惕虚假探店 守护消费真实”消费警示。
  据介绍,虚假探店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个别探店中介诱导商家“付费推广”虚构口碑,刷单团伙雇佣水军虚假刷单、刷评,迫使商家陷入“不刷单就被淹没”的被动局面;部分博主收费后拒评或失联,甚至以发表“负面评价”要挟索要财物,商家因忌惮影响经营而妥协。
  为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提醒消费者:在参考网络探店评价时,应保持理性判断,切勿轻信“爆款推荐”“全网五星”等极端评价。同时建议消费者注意3点:关注评价内容的真实性,语言模板化、图片雷同、发布时间高度集中等评价疑似刷单行为;优先选择有实拍视频、多维度体验描述、长期稳定评分的账号内容;对“免费体验”“好评返现”类推广保持警惕,此类模式易被用于操控评价结果,缺乏参考价值。
  消费警示同时为经营者划定了法律红线。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或服务进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明确,以“探店”等形式推销商品或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推广内容应当显著标明“广告”。各经营者应坚守诚信经营底线,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虚假刷单、有偿代刷代评、数据造假行为。此类行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平台封禁、信用惩戒等多重风险。
  此外,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还建议相关行业组织,加强自律引导,推动建立“真实探店”认证机制,鼓励优质内容创作者与诚信商家建立长期、透明、合规的合作关系。同时,平台方应强化算法审核与评价真实性筛查机制,对异常评价数据进行识别,对涉嫌恶意差评的账号实施限流或封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