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为市场监管“神经末梢”定责赋能
  • 发布时间:2026-01-13 10:46     信息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1月12日,记者从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晰基层市场监管分局权责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通过制定91项基础性事权清单、厘清职责边界等一系列举措,为基层市场监管分局精准“定责赋能”,推动规范运行、高效履职,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作为市场监管体系“神经末梢”,基层市场监管分局直接关系市场秩序维护和群众切身利益。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立足基层治理现代化要求,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综合考量事权性质、监管技术要求等多重因素,构建起省级统筹、市级建议、县级细化的分层分类清单体系。其中,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明确5类91项基础性事权,为市县两级制定清单提供依据;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区域实际明确基层分局共性事权;县级市场监管局则细化具体事权清单,确保清单制定合法合规合理。
  为强化事权衔接协同,《指导意见》明确基层分局基本职责为承担辖区基础性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要求县级市场监管局细化内设机构与基层分局分工,建立动态调整和协调联动机制。对专业性强、跨区域等复杂事项,由县级市场监管局牵头、基层分局配合,避免交叉执法和监管真空,同时加强与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的贯通衔接。
  减负赋能同步推进是《指导意见》的一大亮点。文件明确指导目录外事项不得变相转嫁基层,切实为基层松绑。同时,通过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提升基层履职能力;推进智能化、数字化建设,运用人工智能等手段提高监管执法效能,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
  为保障政策落地,《指导意见》建立事权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和承接能力评估机制,要求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和县级市场监管局因地制宜制定对应清单。省市场监管局将加强统筹指导,各地及时反馈实施中的问题与建议,确保各项要求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