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福清创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区
  • 发布时间:2026-04-14 11:08     信息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近日,福建省福清市市场监管局在利桥古街组织召开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区暨“红黑榜”创建动员与专题宣导会,进一步守护利桥古街的餐饮安全与品牌形象,积极推动福清市文旅商圈高质量发展。
  宣导会上,福清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详细解读了利桥古街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区及“红黑榜”建设的具体标准与要求,强调创建工作将采取“集中培训、逐个宣导、常态创建”相结合的方式扎实推进。
  会议明确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区7项创建标准:确保入网商户100%持有效证照,平台审核、公示、动态核查率均达100%;后厨布局、功能分区、“三防”设施等全面达标,并100%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改造,视频信号接入智能监管系统;严格落实人员健康、原料查验、索证索票、食品贮存、餐饮具消毒等管理制度,确保操作规范;全面推广使用食安封签,确保配送容器清洁、过程无污染;要求商户近一年内无重大食安违法及群体性投诉事件,投诉处置及时率、办结率均达100%;依据风险等级对商户实行ABCD分级差异化监管;设立公示栏、消费维权站点,建立多方联动机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为确保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取得实效,福清市市场监管局同步推出一系列创新监管机制:建立“准入—培育—提升”长效机制,通过法治大讲堂、实操技能训练等靶向培训,并结合定期“回头帮”“随机访”等方式,每季度评选出2家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示范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实施“红黑榜”动态管理,每季度依据涵盖资质、环境、操作、管理、投诉等维度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定,对表现优秀的商户纳入“红榜”予以表扬激励,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风险的商户列入“黑榜”公开曝光并督促整改,实行动态调整;创新建立“政府(市场监管部门)+平台(网络餐饮平台)+协会(餐饮协会)+商户(餐饮单位)+消费者”协同治理模式,包括聘请外卖骑手担任食安监督员、开展“随手拍”活动;设立网络餐饮消费维权服务站,建立三级递进纠纷处理机制;定期组织“你点我检”“阳光厨房开放日”等公众参与活动,凝聚社会共治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