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规范经营异常名录管理
  • 发布时间:2026-08-19 10:56     信息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8月18日,记者从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近日正式印发《江苏省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统一规范全省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移出、核查、异议全链条管理,为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失信惩戒与信用修复工作提供标准化、法治化保障。
  据介绍,《细则》将自9月10日起正式施行,明晰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经营异常名录管理范围内职责,确保权责清晰、协同联动。针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类经营主体,《细则》分别细化其适用情形,通过警示督促相关主体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引导其诚信经营。
  在办理流程方面,《细则》坚持高效便民和规范有序原则,全面精简列入和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步骤环节,取消不必要的审批程序与重复核查环节,着力解决各地执行尺度不一、流程不够清晰等问题。同时,《细则》建立健全包容审慎的信用监管制度,对已经主动改正失信行为的经营主体,优化移出办理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并压缩办理时限,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错,实现监管既有力度又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