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从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日前公布4件“幽灵外卖”执法典型案例,涉及提供虚假信息从事入网食品经营、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等内容。
在枣庄市薛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小酌居餐饮店提供虚假信息从事入网食品经营案中,经查,当事人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其入网店铺在某外卖平台公示的证照为其他经营主体的资质,未上传自身店铺证照,公示证照载明的经营地址与实际取餐地址不一致。薛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在聊城市东昌府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胖舅舅餐饮店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案中,经查,当事人在某外卖平台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为涂改后的假证,证照登记住所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且超范围经营冷食、生食类食品。东昌府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并移交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