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漯河7部门出台认定处置办法
    为基层执法提供实操遵循
  • 发布时间:2026-08-26 14:14     信息来源:中国质量报

为厘清正当消费维权与牟利型职业索赔边界,遏制滥用投诉举报牟取不当利益行为,切实保护经营者与消费者双向合法权益,近日,河南省漯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委网信办、市信访局,印发《漯河市市场监管领域职业索赔行为认定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构建量化判定、名录管理、分类处置、跨部门协同的全链条治理体系。
  针对基层执法中职业索赔定性难、判定标准模糊、部门联动不足等执法难题,《办法》明确13种可综合认定为职业索赔的行为情形,包括消费行为超出日常生活合理需求、短期内高频批量模板化发起索赔、明知商品存在瑕疵仍批量购买刻意索赔等典型行为。其中设置两项核心量化评判指标:同一主体一年内向本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交或者撤回投诉举报10次及以上;通过全国12315平台提交、撤回投诉举报30次及以上(同一事项重复诉求不计入统计)。将这两项指标作为综合研判的重要参考依据,有效破解定性全凭主观判断的执法困境。
  依托现有制度规定,《办法》同步建立投诉举报异常名录,实行季度动态更新。目前,名录已首批录入273名高频职业索赔相关人员,关联各类投诉举报64万件。其中一名人员在全国12315平台累计发起投诉举报9418次,其一年内向漯河本地经营主体发起投诉举报就达51次。该名录只留存脱敏后的个人信息,仅限7部门、12345政务热线内部流转使用,不对外公开,既为一线执法提供靶向参考,也守住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底线。
  《办法》明确,对于纳入异常名录人员提交的后续诉求,各职能部门实施联动约束。市场监管部门对其投诉举报从严复核,经综合研判认定属于职业索赔行为的,依法作出不予受理、终止调解处理;司法、信访部门对其反复提交的同类行政复议、信访事项不再重复受理;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高额牟利索赔、重复购买索赔等诉求依法不予支持;网信部门处置相关网络违规信息,查处违规账号。核查过程中发现涉嫌敲诈勒索、诈骗等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责任,通过信息互通共享,最大限度节约行政与司法资源。
  漯河市消费者协会公益律师团相关负责人表示,职业索赔乱象频发,根源在于正当维权和牟利索赔边界模糊,执法人员缺少可落地量化的执法依据标准,职能部门协同治理机制不完善。漯河此次出台《办法》,将数据量化和综合研判相结合,摒弃“一 刀切”执法;依托内部动态脱敏名录管控恶意索赔,兼顾规范治理与个人信息保护,清晰划定了维权与牟利的界限,为各地治理同类问题提供可复制的实践样本。
  漯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抓好《办法》落地实施,持续整治职业索赔乱象,统筹守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以精准监管持续营造公平稳定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