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辽宁省大连市市场监管局与大连海关在全国率先开展食品生产领域“一表通查+检查互认”试点,推出两部门“一方检查、双方认可”监管新模式。此举有利于提升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为大连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近年来,大连食品产业规模持续扩大,进出口贸易活跃度不断提升。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回应企业对高质量监管服务的需求,两部门立足现有监管基础,积极探索跨部门协同新模式。双方秉持“为企业减负、为发展赋能”理念,打破部门壁垒,整合监管资源,推动监管模式从“分头检查”向“协同共治”转变。
两部门在多年协作检查经验的基础上,联合制定了全国首个《食品生产领域跨部门互认监督检查表》,实现“一表通查”全覆盖。检查表以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的相关检查规范为基础,经逐项比对、整合,形成“认可项+采信项”的二级检查体系,涵盖115项具体检查内容,覆盖从业人员管理、生产环境、原辅料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储存运输全链条的关键环节。其中,完全认可项占75.7%,涵盖双方高度重合的核心监管项目;协商认可项占13%,通过统一判定标准,化解国内外标准差异;评定采信项兼顾双方监管特性,实现“一张清单管到底”。
根据试点方案,两部门将在甘井子区、金普新区选取30家同时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的企业先行试点。试点期间,一方完成现场检查后,通过指定联络人向另一方推送检查报告及相关表单,接收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无须对企业进行重复检查。此举能够有效降低企业合规成本,让监管服务更精准、更高效。
加强监管协同的同时,两部门同步升级服务举措,构建“一站式”服务体系。双方通过联合制发通告、举办政策解读会、开设线上服务专栏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政策宣贯与培训服务。同时,组建专业服务团队为内销转出口、出口转内销企业提供备案指导、市场对接等精准帮扶。推行“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反馈”工作机制,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助企业拓展市场。
据了解,此次试点工作分3个阶段推进,末期将开展第三方评估,形成“评估—反馈—优化”的闭环管理。下一步,两部门将根据试点成效逐步扩大协同监管覆盖面,持续优化互认检查表与监管流程,推动协同监管常态化、规范化。双方还将以试点为契机,不断完善监管互认与服务升级机制,以高效监管、优质服务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助推大连食品产业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