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规范春节期间价格行为并发布消费提示
  • 发布时间:2026-02-14 14:39     信息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2月12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春节期间价格行为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全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出明确要求。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科学理性消费,严守食品安全防线,依法维权。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指出,经营者须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落实明码标价要求,做到价签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标识醒目,严禁标价外加价或收取未标明费用。《通告》针对民生消费重点领域,要求严禁串通涨价、哄抬粮油肉蛋奶果蔬、烟花爆竹、医药用品等商品价格,禁止虚构原价、虚假优惠等价格欺诈行为;针对线上消费,要求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大数据“杀熟”,参与补贴活动的经营者严禁“先涨价后打折”; 在价格促销方面,禁止以无依据价格、临时涨价作为折扣基准的“套路促销”。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者强化内部价格管理,开展自查自纠,建立便捷高效的消费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化解价格纠纷。对于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最高可处违法所得5倍或5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多付价款的,经营者必须予以退还。

山西省消协从食品安全、游乐安全、维权保障3方面提醒消费者,选购食品时做到查资质、标签、外观,查验冷链食品“三证”,网络订餐优选证照齐全商家,警惕促销陷阱;外出就餐慎食高风险食品,践行光盘行动并留存消费凭证;进行游乐时选择合法合规的游乐场所,规范佩戴防护装备;进行预付消费时建议小额试水,避免大额充值;注意妥善保管购物小票、订单截图等凭证,遇纠纷先与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可以保留证据向12315热线反映,或寻求消费者组织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