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水电气暖领域乱收费 更好服务经济发展全局
吴汉洪 中国人民大学
2021年1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 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用事业,是城镇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具有显著的基础性、先导性和自然垄断性,直接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近年来,我国城镇公用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公用事业市场化积极推进,服务覆盖率和服务质量持续上升,但仍存在部分地区服务收费的项目偏多、标准偏高、行为不规范,部分企业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和效率不高等问题。今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启动了“治理涉企收费 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将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行业收费行为作为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并于12月21日向全社会公布了一年来专项行动的工作成绩单。笔者认为,市场监管总局本次行动切实促进企业提高了生产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进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社会负担和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其一,切实落实水电气暖新政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2019年10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保障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切实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意见》则进一步对水电气暖领域存在的不合理收费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包括供水环节收费、供电环节收费、供气环节收费、供暖环节收费、接入工程费用和其他各类收费。良好的营商环境对市场主体的生产活动会产生积极效果。笔者认为,这次“治理涉企收费 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把我国水电气暖新政策与优化我国营商环境做了很好的对接,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其二,助力打造有秩序、有保障的经济环境。理想的市场秩序表现为“活而有序”,这里的“活”是指市场主体的活力,这里的“序”是指经济运行的秩序。没有活力,市场经济就失去了生机;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失去了保障。经济现实中,存在着经济实力不对等,以大欺小、以强欺弱等情况,这些违背公平竞争原则的行为会严重破坏市场秩序,这也构成了治理水电气暖领域违规收费行为的重要价值取向——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以水电气暖等市场集中度较高的行业为抓手,开展治理涉企收费专项行动,将为整个市场开拓出有秩序、有保障的经营环境,保证企业将更多精力集中在改善经营和技术创新上,在为经济环境构筑稳定有序“门槛”的同时,放开不合理收费对企业和经济未来发展的“桎梏”。
其三,重落实,抓执行,持续释放政策红利。政策执行主要集中在执行和落实两个方面,笔者认为,为持续释放政策红利,一要拓宽反馈渠道。反馈渠道是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量、提升中小企业经营活力的主要方式,必须要丰富企业反映不合理收费问题的方式,让收费机构对收费行为变得“谨小慎微”。二要加大执法力度。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创新工作机制和手段,确保各项内容准确落实并长期保持,避免政策效果在政策实施后打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