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督导货拉拉落实反垄断合规整改情况,同日,货拉拉向社会公开具体整改措施,这是平台经济领域又一反垄断执法与行政指导相结合,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推动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劳动者共赢发展的典型案例。
一、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从顶层部署到监管实践
近年来,以平台内经营者被迫参与、微利或亏损、商品服务质量劣化为特征的“内卷式”竞争在平台经济领域时有发生,涉及货运、电商、外卖、酒旅等多个行业,引起各界高度关注。货拉拉案正是平台主导的“内卷式”竞争的典型代表,货拉拉利用平台算法不合理压低货运价格、强制司机粘贴车贴等行为,损害了市场公平竞争和司机合法权益,导致行业陷入“内卷式”竞争困局。2025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开约谈货拉拉,要求其依法合规经营,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2025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从“综合整治”到“深入整治”,政策表述的层层递进传递了清晰信号:整治“内卷式”竞争不是临时举措,而是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货拉拉作为同城货运领域头部平台,其以算法驱动价格“内卷”的行为模式,正是这一重大治理逻辑在具体行业中的典型实践。
二、平台算法治理:从“黑箱”走向“透明”
算法规则、流量分配是平台主导“内卷式”竞争的实现方式,也是区别于其他领域“内卷式”竞争的重要特征。约谈整改前,货拉拉“多因素算法”订单整体占比高且不公开、不透明,实质上形成了基于平台的数据优势、技术优势、流量支配地位和平台内规则制定权的不公平交易机制,是平台经济参与者“困在算法里”的典型体现。
货拉拉案是算法领域反垄断的首个案例,货拉拉在整改中将多因素订单占比大幅降低,保持调价算法公平合理,在司机接单界面明确展示多因素订单总里程数,在订单明细中展示价格调整原因、定期公示多因素订单占比。这些措施的核心是让平台算法从“黑箱”走向“透明”,让技术从“内卷手段”回归“效率工具”,与《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引导平台经营者实现规则公平、算法向善、竞争合规的有关规定相契合。
三、参与者互利共赢: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根本目标
2025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推动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劳动者共赢发展”,这标志着我国平台经济的治理思路从规范市场秩序走向构建健康生态,从“一家独享”转向“三方共赢”。
在本次整改中,货拉拉采取了取消非减佣卡司机接单限制、降低平台整体费率、提高运费垫付额度、优化微面车型订单匹配、改善里程偏差问题等多项具体措施。这充分表明,平台通过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压缩不合理利润空间来让利司机,是完全可行的。司机是货运平台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只有真正为货车司机和货主创造价值,实现三方互利共赢,平台才能持续发展。
四、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实现合规体系的标本兼治
《求是》杂志评论员文章指出:“平台企业是市场经营者,同时也具备一定的管理职能。平台经济生态好不好,关键在于平台企业。”这一表述揭示了平台经济的核心矛盾:平台经营者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其是否履行主体责任直接决定了整个平台系统的公平与效率。
货拉拉在此次整改中展示了落实主体责任的系统化路径。在组织建设层面,设立“货拉拉反垄断合规委员会”,建立合规管理制度,构建合规组织体系。在制度运行层面,建立常态化反垄断合规培训机制,将反垄断合规融入日常经营,这些措施是对《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倡导的预防性合规治理的具体贯彻。企业合规能力建设是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的重要支撑,外部监管和内部治理的有机结合、有效协作是各国在平台经济领域的监管实践中已经明确呈现的治理原则。
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我国平台经济正在从“流量为王”的粗放增长阶段,迈向“算法透明、定价合理、权益保障、三方共赢”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这也是存量竞争阶段平台经营者必须面临的重要转变。行业平台不应以算法“困住”劳动者、以价格战“卷死”竞争者,而应以公开透明的定价规则、有所不为的合规底线、共享技术进步和商业模式创新的发展红利,实现创新驱动、互利共赢的平台经济发展目标。(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山东大学数字经济与平台竞争研究中心教授 曲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