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是预防市场垄断风险、平衡企业并购发展与市场公平竞争的重要制度工具。市场监管总局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摆在突出位置,以正确政绩观作为校准每一件案件审查、每一项制度建设的工作标尺,确保经营者集中审查各项工作始终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2026年上半年,市场监管总局锚定服务高质量发展主线,在一件件大案要案审查、一项项制度机制升级中,推动经营者集中监管向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方向稳步迈进,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稳定透明、公平可预期的竞争环境。
夯基——
完善制度运行体系
执法效能需要系统完备的制度规范、运行机制和数字化体系提供坚实支撑。市场监管总局立足监管实践总结与中长期形势研判,系统谋划制度供给、机制革新、智慧监管,持续完善经营者集中监管体系。
优化制度规则供给,织密监管网络。市场监管总局系统总结“十四五”时期监管实践经验,前瞻研判“十五五”阶段市场竞争形势,科学谋划经营者集中监管重点任务与重大工程。持续深化委托审查制度改革,增加部分非简易案件委托审查,实现案件类型全覆盖,新增辽宁、浙江、四川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承担部分简易案件委托审查工作,修订委托审查工作手册,保障委托审查统一规范高效。细化完善监管规则,制定《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第三方异议处理工作规则(暂行)》,完善第三方意见内部处理流程。
夯实运行保障,激活实践效能。市场监管总局以数字化赋能监管提质,迭代升级经营者集中反垄断业务系统,上线非简易案件结案短信提醒等功能,便利经营主体掌握案件进度。建立分类督办闭环管理机制,对审查周期超过60天、90天的非简易案件实施限时督办,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见效,让经营者集中监管制度优势切实转化为市场治理效能。
执法——
兼顾严管与提效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石。2026年上半年,市场监管总局累计审结经营者集中298件,其中禁止1件、附条件批准2件,公开作出4件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处罚决定。这一组数据背后,是市场监管总局以刚性执法维护市场竞争底线,以高效审查释放市场并购活力的深入实践。
聚焦重点领域,依法开展案件审查。面对汽车零部件、数字文娱、公用事业这类与民生紧密、供应链相关的重大交易,坚持审慎研判,精准运用附条件批准、禁止集中等监管手段。汽车零部件关乎制造业供应链安全,对美国车桥收购道莱斯股权案附加限制条件,确保零部件供应与价格稳定;依法附条件批准腾讯收购喜马拉雅股权案,切实保障经营主体、消费者合法权益,筑牢平台经济公平竞争防线;禁止佛山蓝鸟燃气与南官燃气等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案,则为地方公用事业整合划定不可逾越的公平竞争红线。
持续优化审查流程,大力提升监管效能。深入实施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效能提升专项行动,明确18项预期成果,上半年无条件批准283件集中案件,案件平均受理时间19.04天、平均审结时间25.16天,审查效率稳居全球主要司法辖区前列。
主动回应产业发展现实痛点。高效审结一批“内卷式”竞争突出领域并购案件,支持行业通过市场化并购实施产能出清,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快速审结106件民企相关集中,助力民间投资并购项目加快落地。严的一面对准竞争风险,快的一面服务市场发展,刚柔之间兼顾监管威慑力与市场活力。
善治——
前移合规治理关口
市场监管总局坚持执法办案与竞争倡导双向发力,既做好案件查办的“显绩”,也做优风险预防、合规引导的“潜绩”,统筹企业高水平对外开放与国内市场治理需求,推动合规理念转化为企业内生自觉。
紧扣高水平对外开放部署,服务企业平稳“走出去”。不少国内企业出海时,对境外反垄断法律风险认识不足。市场监管总局面向出海企业强化境外反垄断合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企业海外反垄断合规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加快修订完善《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推进海外反垄断合规服务平台建设。发布重点国家反垄断法律制度图解,面向广大企业开展专题合规培训,推进涉外反垄断法律制度研究成果编纂出版,提升企业对海外经营规则的认知水平,帮助企业有效防范境外反垄断法律风险,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围绕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化国内反垄断合规倡导。用好新闻发布、典型案例解读、政策宣传等方式,及时公开案件办理信息,讲清执法逻辑、明确监管导向。打通监管部门与经营主体间的信息壁垒,引导企业在交易筹划阶段主动评估反垄断风险。完善风险预警提示机制,推动合规服务向地方延伸,引导经营主体自觉落实反垄断合规要求,从源头减少竞争违法风险。
踵事增华,笃行致远。上半年一系列审查实践、制度改革与合规引导,为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积累了实践基础。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深化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紧扣“十五五”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要求,提高监管质效、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合规服务,不断提升经营者集中审查监管效能,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