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20年—2022年创建周期国家食品
    安全示范城市建议名单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3-09-14 19:12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组织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经过城市创建、省级初评、国家评审,形成2020年—2022年创建周期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议名单,现公示如下。


2020年—2022年创建周期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议名单

(37个,按行政区划排序)

山  西:运城市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

辽  宁:盘锦市

吉  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黑龙江:哈尔滨市

江  苏:南通市

浙  江:绍兴市

安  徽:合肥市、马鞍山市

福  建:莆田市

江  西:新余市

山  东:济南市

河  南:郑州市

湖  北:宜昌市、襄阳市

湖  南:张家界市

广  东:佛山市

广  西:南宁市、钦州市

海  南:海口市

重  庆:江北区、武隆区、荣昌区

四  川:泸州市

贵  州:贵阳市、六盘水市

云  南:昆明市、曲靖市

西  藏:林芝市

陕  西:宝鸡市

甘  肃:兰州市、嘉峪关市

宁  夏:银川市、石嘴山市

新  疆:乌鲁木齐市、哈密市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28日。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信函、邮件、传真等方式提出意见并说明具体情况。

电话:010-88651858,010-88651883

传真:010-88651858

电子邮件:spaqsfcj@samr.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

邮政编码:100820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领导小组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