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三季度市场监管总局无条件批准
    经营者集中案件514件
  • 发布时间:2025-11-21 20:30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今年前三季度,市场监管总局共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528件,同比增长15.8%,其中无条件批准514受理后申报方撤回申报9,附条件批准4件,禁止1件前三季度汽车、化学原料通用设备、计算机等领域制造业并购交易表现突出,反映出我国新质生产力发展步伐加快。

从案件类型看,绝大多数经营者集中案件为简易案件并在初步审查阶段(受理后30天内)结案,审结简易案件457件,约占88.9%。在案件审查的决定类型中,初步审查阶段审结不实施进一步审查的案件441件,约占85.8%;进一步审查阶段审结不予禁止的案件73件。

从交易金额看,无条件批准的经营者集中交易金额合计超2.05万亿元,其中交易金额1亿元至10亿元的集中158件,约占30.7%;10亿元至100亿元的集中139件,约占27.0%;100亿元及以上的集中47件。

从境内外集中类型看,境内企业投资较为活跃。境内企业间集中数量最多,为308件,约占59.9%;境外企业间集中为137件,约占26.7%;境内外企业间集中为69件,约占13.4%。

从所有制结构看,多种所有制主体均衡发展,外企参与并购势头强劲。涉及国有企业参与的集中285件,约占55.4%;涉及外企参与的集中218件,约占42.4%;涉及民营企业参与的集中183件,约占35.6%。

从行业分布看,涉及制造业的集中最多,为182件,约占35.4%,投资较为活跃;其他交易数量较多的行业包括水电气热生产供应、金融、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信息技术服务、租赁商务服务、房地产等。从细分行业类别看,制造业中涉及汽车制造的集中数量最多,为28件,约占制造业总数的15.4%;汽车制造业的集中主要涉及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为19件,约占汽车制造业的67.9%。其他交易数量较多的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计算机和电子设备制造业等。

从交易类型和模式特点看,涉及同行竞争者的横向集中295件,约占57.4%;涉及上下游企业的纵向集中213件,约占41.4%;混合集中147件,约占28.6%。以股权收购方式的集中为281件,约占54.7%;以合营企业方式的集中为223件,约占43.4%;以新设合并、资产收购方式的集中为23件。

从企业注册地看,参与经营者集中的企业来自全球30余个国家和地区,境外企业集中主要涉及日本、美国、英国、新加坡、法国等国家。在中国境内,北京、江苏、广东、浙江、上海为参与集中企业注册地数量前五大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