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海洋药物和功能制品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将海洋保健食品、海洋药物、海洋生物材料等作为重点突破领域,推动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
海洋保健食品产业是海洋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海洋保健食品主要包括多不饱和脂肪酸类(如鱼油、磷虾油)、多糖类(如壳聚糖、海参多糖)及蛋白质与肽类(如鱼胶原肽、牡蛎肽)三大品类,是满足群众抗氧化、免疫调节、脑健康维护等多元化健康需求的重要载体。
根据《指导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在严格保健食品注册备案监管、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上,聚焦抗氧化、改善记忆、缓解体力疲劳等市场需求旺盛的保健功能,支持科研机构、行业企业依托现代生物技术推动海洋保健食品产业提质升级,加快推进海洋保健食品新原料、新功能开发应用,重点支持新功能海洋保健食品研制,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促进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立足职能职责,聚焦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持续强化产品注册备案监管,推动质量稳步提升、企业合规创新、行业规范发展,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全链条发力,持续优化产业发展生态、激活行业创新动能。特别是自保健食品注册备案双轨制改革实施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加快推进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建设,目前已将鱼油、螺旋藻等10种功能性原料纳入备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此项改革措施有效降低了企业合规成本,缩短了产品上市周期,为海洋保健食品产业注入了强劲动力。此外,市场监管总局建立保健食品新原料、新功能“技术联动、专家联审”工作机制,还积极引导和支持第三方技术机构参与海洋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技术攻关,助力海洋产业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引领”,推动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