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风险管理有效性评价指南》
    国家标准发布
  • 发布时间:2026-11-05 10:00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企业风险管理有效性评价指南》国家标准,从“看历史、看体系、看敞口、看能力、看感受”五个维度交叉验证,让企业风险管理成效可衡量、可比较。

在历史表现方面,该标准提出应基于连续历史时间周期或多个样本的绩效表现,评价企业的风险管理有效性。一般选择不少于5个历史周期(如过去连续5年)或5个项目,以提高评价可信度。

在体系健全性方面,要从基于风险的企业制度流程设计与执行、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能发挥、风险偏好的设计与应用、关键岗位的风险管理能力与动力、风险管理知识的积累与共享、监督机制等维度,综合评价企业风险管理体系的健全性。

在风险敞口方面,重点评价企业当前持有的、未来可能会产生损失的存量。包括应收、存货和合同资产、预付、商誉及重大无形资产、高风险投资、抵押、被冻结或查封资产等资产类风险敞口,大额外币借款或浮动利率债务等负债类敞口,对外担保、表外或有负债、重大未决诉讼仲裁和监管处罚等或有事项类敞口。

在抗风险能力方面,综合考虑企业采购生产销售模式、产品和服务竞争力等业务经营能力,研发能力、财务实力、保险覆盖匹配度、信息系统灾备等资源保障能力,以及关键人员和核心团队稳定性、危机管理能力等组织治理能力,多维度系统评价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在主观感知方面,重点评价相关方对企业经营管理过程和结果的“放心度”、对企业未来发展的“信心度”,与其他四个维度评价结果交叉印证。

该标准适用于各类型企业,评价结果从高到低分为有效、基本有效、无效三级。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为企业评价风险管理有效性提供统一标尺,对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