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燃煤发电污染减排和行业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合法权益,构建协同高效的环保电价监管机制,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关于优化环保电价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自10月13日至10月2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优化分类监管模式,减少对发电企业经营的不利影响。对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限值要求的,由电网企业直接扣减相应的环保电价款,其中,因环保设施无正当理由停运或不正常运行导致污染物排放超过限值1倍及以上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由于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导致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的,不认定为价格违法行为。二是理顺部门职责分工,构建市场监管、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部门分工负责、数据共享、结果互递的协同机制。三是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对燃煤发电企业的罚款,优先保障电力企业污染减排支出;电网企业扣减的环保电价款按规定返还用户,降低用户用电成本。
优化环保电价监管模式是落实“十五五”规划关于推进各类电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举措,既有利于推动环保电价政策落地生效,巩固大气环境治理成效,也有利于减轻发电企业负担,减少用户用电成本,提升环保电价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