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市场监管系统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座谈会在青海省西宁市召开。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总局党组部署要求,交流总结工作经验,研判当前工作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
自2022年全面部署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相结合,强化制度供给和业务指导,制定了一系列制度文件和工作规范,推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监管实现常态化结合,“通用+专业”分类管理模式在认证认可、计量、食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有效推行。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理念已成为普遍共识,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方式被各级政府部门在经济管理和社会治理工作中广泛运用,取得积极成效。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总局部署要求,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勇于创新,扎实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各项工作,形成了一批有特色、有实效、可推广的经验成果,在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营主体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青海、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浙江、福建、山东等8个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在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中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着力在夯实基础、精准分类、拓展应用、强化预警、完善个体工商户分类管理上出实招、出硬招,在“巩固、深化、提升”上下更大功夫,推动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