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上午,市场监管总局召开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成果宣介专题新闻发布会。以下为发布会文字实录: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副司长孙延峰: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场监管总局专题新闻发布会,本次发布会将介绍市场监管总局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三年来的工作进展和主要成效。为便于大家更多地了解有关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一司司长范磊先生,竞争协调司副司长赵春雷女士,反垄断一司副司长刘健先生,反垄断二司副司长谢方先生,请他们介绍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首先,请范磊先生向大家介绍整体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一司司长范磊: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向大家介绍市场监管总局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开展三年来的有关情况。
反垄断执法是维护公平竞争、保障民生权益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垄断问题,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惩戒了一批违法主体,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以“执法力度”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重大案件查办。始终把执法办案作为工作主线,坚决纠治侵害群众利益的垄断问题。三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共查处垄断协议案件35起、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25起,罚没款总计29.3亿元,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审结民生领域经营者集中案件950起,支持企业通过并购提升经营效率。办结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148起,纠治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等妨碍公平竞争市场秩序问题。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攻坚。保持医药领域高压严惩态势,三年共查处12起重大典型案件,其中上药生化案、津药药业案、上海信谊联合案分别罚没12.19亿元、3.62亿元和2.23亿元,对违法主体形成有力震慑,涉案药品降价均超过40%,降幅最高达95%,降低了患者用药成本和国家医保支出。加大公用事业领域整治力度,查处威海水务案、南京中燃案等水电气暖领域垄断案件16起,罚没金额1.83亿元,有力纠治限定交易、搭售等典型垄断行为,降低了下游用户生产成本,保障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强化平台经济领域常态化监管,密切关注平台竞争行为,深入核查全网最低价、“二选一”等问题,对损害中小商户和消费者利益的平台经营者进行公开约谈。制定《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明确提示算法共谋、差别待遇等8个场景的新型垄断风险。聚焦交通、教育等民生领域“关键小事”,依法查处涉及77家机动车检测企业、22家驾驶培训机构、12家保险公司的垄断协议案件,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分割市场等行为,推动涉案主体提质降费,让群众“得实惠、有选择、享公平”。
三是加快制度规则完善。落实2022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发布1部条例,即《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出台了《禁止垄断协议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等5部部门规章,起草药品、公用事业等10部反垄断指南指引,构筑起公平竞争法治的“四梁八柱”,既为执法机构提供办案指引,也为经营主体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比如,“安全港”制度为经营者纵向协议提供清晰的风险边界,为广大中小企业释放创新发展空间。《关于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指南》为行业协会依法自律、规范履职提供了清晰、可预期的行为规则。
四是深化长效竞争治理。加强部门协同,在信息共享、风险研判、执法调查、合规整改等方面开展监管协作,将竞争政策融入行业治理,从根源上铲除垄断滋生的土壤。加强企业合规,面向医药、公用事业、平台经济等领域的企业和行业协会举办21期合规讲堂,培训8万人次。加强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发布48个典型案例,确保公众监督“有入口、有回声、有实效”。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强反垄断监管执法,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副司长孙延峰: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新闻机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记者提问:近年来,药品领域垄断行为频发多发,请问,市场监管总局在专项行动中主要采取了什么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一司副司长刘健:药品领域垄断行为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我们在专项行动中坚持将打击药品领域垄断行为作为重中之重,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三年来共查处药品领域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12件,罚没款合计超过24亿元,形成强大执法震慑,有效遏制药品领域垄断行为。
一是坚持“快查速办”。对药品领域垄断行为坚持“露头就打”,紧盯短缺药、急抢救药、常用药等关系人民群众用药权益的关键药品,发现线索及时调查、迅速立案、从快查处。比如,我们迅速组织执法人员850多人次,调查10省市上下游企业40余家,快速查办上海信谊联合公司垄断案,及时制止、有力打击药品垄断行为。
二是坚持“严处重罚”。专项行动中查处的12起药品领域垄断案件,均从重处罚,平均处罚幅度为企业上一年度销售额5%,平均罚没金额超过2亿元。比如,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垄断案中对相关企业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10%的顶格处罚,并在该案和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垄断案中,对组织者顶格处罚500万元,对负有责任的5名个人分别处以罚款50万元、60万元,对药品垄断行为实现“企业+组织者+责任人”的三重惩戒,形成威慑效应。
三是坚持“以案促治”。针对药品领域垄断行为多发频发,今年制定出台《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明确药品联合涨价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推高药价、限定交易等垄断行为的认定规则,强化医药行业反垄断合规指导,发挥重大典型垄断案件的警示和示范作用,强化药品领域垄断行为系统治理。
四是坚持“协同作战”。加强与卫健、公安、医保、药监等部门在线索发现、调查取证、信息共享、协同执法等方面的联动,加大对药品垄断的执法打击力度,将执法成效及时传递到消费终端。比如,我们通过查办相关垄断案件,推动治疗感染的药品注射用硫酸多黏菌素B和治疗重症肌无力的药品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分别降价95.8%和58.6%。
市场监管总局将坚持把药品作为反垄断执法的重点,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对药品领域垄断行为坚持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着力查办重大典型垄断案件,有力维护药品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
上海证券报记者提问:我们注意到,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是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强调的重点之一。能否介绍一下,市场监管部门在这方面采取了哪些行动和成效?下一步有什么考虑?
市场监管总局竞争协调司副司长赵春雷:规范不当干预市场竞争行为,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对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活力、保护消费者利益具有重要意义。三年来,我们立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推动解决了一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突出问题,有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主要开展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执法办案。聚焦公用事业、工程建筑、医疗卫生、城市管理等民生重点领域,依法办结148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纠正了限制外地企业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要求优先使用本地企业的商品服务等违法干预市场竞争行为,持续释放强监管、促公平的政策信号,促进商品要素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
二是强化制度供给。报请国务院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制定实施办法,规定了66项政策措施中不得包含的内容,明确了有关政府行为的底线红线,为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保驾护航”。修订《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发布执法约谈等工作指引,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为解决民生关切提供法治保障。
三是强化竞争倡导。主动公布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方式,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自2022年起每年举办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开展公平竞争法律和政策“进机关、进党校、进企业”活动,增强社会共识与协同治理效能。同时,加大执法案件公开曝光力度,引导行政机关明确行为边界,校准行为尺度。今年,我们已发布了两批执法案件,第三批也将于近期公布,欢迎各位记者朋友持续关注。
下一步,总局将进一步加大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力度,以案释法促进政府行为尺度统一;进一步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地见效,强化源头治理和事前防范;进一步深化政策协同和合规指导,增强各方面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行动自觉,坚决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卡点堵点,让公平竞争治理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谢谢。
北京青年报记者提问:我们注意到,公用事业是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三年来查处案件最多的领域,请问,市场监管总局查处这些案件主要取得了哪些成效?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一司副司长刘健:水电气热等公用事业和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利益直接,同时公用事业相关环节具有自然垄断特性,市场竞争不充分,是垄断行为易发多发领域,专项行动三年来,我们办案践行“监管为民”执法理念,着力查办了一批公用事业领域垄断案件,成效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一是为人民群众生活降成本。比如,在南京10家瓶装液化气经营者垄断协议案中,10家企业约定互不低价竞争抢占客户,并专门召开会议,协商共同提高销售价格,被依法处罚827万元。我们有力查处10余起侵害消费者利益的公用事业经营者协同涨价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及时纠治违法行为,有效恢复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使人民群众能够享受到充分竞争带来的优质优价商品,降低人民群众生活成本。
二是为中小企业经营减负担。比如,在威海市水务集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中,当事人作为威海市区唯一的供水企业,要求必须由其承接当地新建住宅小区供排水工程,挤压中小施工企业,并强制收取施工费用,被依法处罚6520万元。三年来,我们立足于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及时制止“以大欺小”的垄断行为,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为作为民生载体的中小企业拓展发展空间。
三是为企业反垄断合规立规矩。在查处一系列重大典型的垄断案件的同时,我们通过加强宣传解读、召开反垄断合规指导会、举办专题合规讲堂等,加强以案释法,推动形成“以点带面”的全行业规范效应。结合执法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我们研究制定专门的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指南,为企业提供更加清晰、明确的行为指引,目前正在按程序抓紧推动出台。
我们将持续巩固和深化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执法成效,坚持加强执法办案、规范秩序,有力有效查处人民群众身边的垄断行为,当好人民群众利益的“守护者”。
央广网记者提问: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就《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首次提出八个场景中的新型垄断风险。请问,制定该《指引》的主要背景和考虑是什么?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一司副司长刘健: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业态日益多元,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技术进步、便利人民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平台经济具有明显区别于传统经济的竞争特点。比如,规模效应、网络效应明显,头部平台企业易于开展跨界竞争、快速扩张,实现“赢者通吃”。又比如,平台企业作为“关键一个”,相对于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等“庞大一群”具有天然优势,具有制定规则、掌握数据、利用算法、分配流量的管理者属性。再比如,平台经济具有独特的商业逻辑和行为模式,涉及平台生态多方主体利益,如何科学划定行为边界更为复杂。从监管实践看,平台经济领域垄断风险较为突出,平台企业反垄断合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在此背景下,我们研究制定《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目的是引导平台企业加强风险识别、风险管理和合规保障,有效防范反垄断合规风险,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
《指引》坚持问题导向,回应各方期待,采取具体规则和8个风险示例相结合的方式,为平台企业提供务实管用的合规指导。比如,市场监管总局已依法查处多起平台企业“二选一”垄断案件,《指引》总结执法经验,提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企业,要避免通过惩罚性或者激励性措施实施“二选一”行为。又比如,针对有的平台企业要求平台内商家销售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其他竞争性平台,《指引》提示平台要求商家“全网最低价”行为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垄断协议行为。再比如,针对有的平台算法不公开、不透明,“算法黑箱”损害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利益,《指引》将实现算法向善作为平台企业重要的合规目标,并列举“算法共谋”等风险示例,同时鼓励平台企业开展算法筛查,构建算法垄断识别防控体系,从源头上防范垄断行为的发生。
我们将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加快推动《指引》出台,加强平台经济反垄断监管执法,推动平台竞争生态持续向好,维护相关主体合法权益,为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创造优质市场环境。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提问:请介绍一下民生领域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的有关情况,取得了哪些积极成效?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二司副司长谢方: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场监管总局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2023年至2025年,审结民生领域经营者集中950件,其中附条件批准3件,禁止1件。
一是聚焦医药等民生重点领域,有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附条件批准先声药业收购托毕西股权等案件,禁止武汉用通收购山东华泰制药股权案,坚决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切实保障消费者利益。
二是依法高效审查没有竞争问题的民生领域经营者集中。对于涉及公用事业、食品、药品等民生领域经营者集中,经审查认为不会对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竞争影响的,依法快速予以审结,有效激发经营主体活力,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是强化民生领域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开展轨道交通、药品零售、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等民生重点领域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工作,对医药行业经营者集中情况进行动态监测,深入分析行业特点和竞争状况,为做好相关民生领域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四是全面提升经营者集中审查质效。持续优化经营者集中反垄断业务系统,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正式实施经营者集中委托审查制度,通过并购审查课堂等多种方式提高央地两级审查员专业能力,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队伍。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总局党组工作要求,持续推进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常态化监管,有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助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南方都市报记者提问:我们注意到,市场监管总局在维护市场秩序、规范企业行为方面,除了行政处罚这一“硬手段”外,还积极探索并实施了一系列创新性的“软举措”。能否介绍一下这些非处罚性的规范手段具体包括哪些?取得了哪些成效?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一司司长范磊:谢谢记者朋友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市场监管部门始终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规范与引导并举”的理念,注重运用“梯次性、全链条”的综合性监管工具,推动企业自律、行业规范、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开展市场竞争状况评估。我们持续对重点行业、新兴领域开展竞争状况评估,从市场界定、市场力量、行为影响等维度对行业进行画像。截至目前,我们已经对半导体、网络支付、云服务、快递等20个行业进行了竞争状况评估,不仅为监管执法提供了线索,也为经营主体调整经营策略,提供了参考依据。
二是推行“三书一函”制度。“三书”是指《约谈通知书》《立案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函”就是《提醒敦促函》。市场监管部门会根据企业行为的具体情况,分类施策、精准监管,对于存在潜在风险的企业,及时通过提醒敦促、行政约谈等方式指出问题、传导压力、督促整改。比如,前段时间,总局公开约谈了货拉拉,要求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规定,落实反垄断合规主体责任,有效维护平台内经营者和新就业群体的利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三是创办反垄断合规讲堂。2024年,市场监管总局创办了反垄断合规讲堂,以“送法上门、以案释法”为宗旨,通过“总局统筹、局地联动、专家主讲、企业互动”的模式,把最新法律、典型案例与合规指引送进央企、民企、外资企业和行业协会。比如,2025年第一期反垄断合规讲堂围绕最新出台的《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为药品行业经营者进行“量体裁衣”式的垄断行为风险分析,助力提升合规意识和能力建设。今年9月和12月,我们分别为外资企业和中央企业进行了反垄断合规宣讲,都受到了广大经营者的欢迎。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完善以“风险预警+合规引导+精准监管”为核心的全过程监管机制,推动更多经营主体在“红线”前止步、在“合规”中发展,共同构筑“良法善治、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副司长孙延峰:感谢记者朋友们的提问。因为时间关系,今天我们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如大家还有想了解的其他问题,请会后与新闻宣传司联系。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