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上午,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审查制度成效”专题新闻发布会。以下为发布会文字实录: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副司长孙延峰: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场监管总局专题新闻发布会。
今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对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审查制度开展了回顾与评估工作。这项制度与委托审查制度均为经营者集中分类分级审查的重要内容,提高了审查效率,服务企业投资并购,有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今天,我们邀请到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二司司长徐乐夫先生、副司长谢方先生,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孙锋先生、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王映健先生,请他们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首先,请徐乐夫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二司司长徐乐夫: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下面,由我向大家介绍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审查制度的回顾与评估工作情况。
大家都知道,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一头连着企业,一头连着经济社会发展,事关公平正义,关乎经营主体发展活力。市场监管总局始终坚持监管为民理念,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始终坚持“放得活”与“管得好”并重,持续在发现问题“准”和审查程序“快”上下功夫。2026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共收到申报489件,审结440件,其中附条件批准3件,禁止1件,另对5起经营者集中提出竞争关注,有力防范市场垄断行为,维护好市场公平竞争,同时对没有竞争问题的案件加快放行,平均审查时间29.8天,高效服务企业投资并购。
《反垄断法》提出,要健全经营者集中分类分级审查制度,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审查制度是落实《反垄断法》分类分级审查要求的重要举措,其核心是把不太可能产生竞争问题的案件分流至快速审查通道,让交易在更短时间内获得审批,服务企业投资并购,同时让我们有限的行政资源聚焦重点案件,确保审查质量,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简易案件审查制度创设于2014年,至今已实施了十二年。为进一步优化完善这项制度,我们近期组织开展了相关回顾与评估工作,通过发放问卷、调研座谈等方式听取专家、企业、律所、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等多方意见。从调研和评估情况看,大家对简易案件审查制度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繁简分流效果明显。我们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明确制度规则,适用简易案件程序获批的案件数量大幅提升,2014年获无条件批准的简易案件数占全部无条件批准案件数的49.2%,到今年以来已增长至88.8%,绝大多数并购交易通过简易案件审查获得了快速放行。二是审查效率明显提升。我们建立并严格落实简易案件“双二十”的内部时限要求,简易案件审查效率不断提升,简易案件平均审查时间从2014年的39.9天缩短至今年以来的18.6天,大幅降低了企业投资并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三是申报材料合理精简。相对于非简易案件,简易案件需填报的信息事项从53项减为44项,2024年我们进一步简化至38项,有企业测算,简易案件平均申报成本较非简易案件降低了50%以上。四是透明度显著增强。制度建立之初,我们按季度发布无条件批准案件列表,2019年起我们开始每周发布,及时向市场释放交易获批信息。2025年我们在经营者集中反垄断业务系统增设简易案件公示表查询功能,方便企业检索过往简易案件信息。五是央地协同效能提升。2022年我们启动了简易案件委托审查工作,截至今年9月,受委托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承担了65.8%的简易案件审查。同时,地方合规指导不断深入,更贴近企业服务投资并购。今年委托审查队伍又新加入辽宁省、浙江省和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审查效能将进一步提升。
在快速放行没有竞争问题的简易案件同时,我们对申报人申请适用简易案件程序进行严格把关,对不符合简易案件适用情形的,依法转为非简易案件。近三年,非简易案件中约有18.4%是由于不符合简易案件情形而转为非简易案件审查的。
本次回顾与评估过程中,我们收到很多关于完善简易案件审查制度的意见建议。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这些意见建议,持续完善分类分级审查,提升经营者集中审查效能,支持企业依法投资并购,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的介绍结束,谢谢大家。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副司长孙延峰:谢谢徐乐夫先生。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南方都市报记者提问: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是首批受市场监管总局委托审查部分简易案件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之一。请介绍一下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承接经营者集中委托审查有关工作情况。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孙锋: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是维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力的关键一环,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自2022年8月1日起,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受市场监管总局委托,负责部分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审查工作,覆盖广东、广西、海南三省(自治区)。四年来,在总局的悉心指导下,广东立足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牢牢锚定务实有力、创新破题、合规护航的工作原则,全力构建高效、规范、透明的审查服务体系,实实在在为企业并购重组减负松绑、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
一是严守“三个第一”时间,让企业并购重组更快更顺畅。我局严格落实总局简易案件“双二十”工作要求,动态优化内部工作流程,抓实审核、公示、送达“三个第一”:第一时间审核申报、第一时间公示受理、第一时间送达决定,以规范高效的制度保障,确保审查工作高效运转。四年来,我局共受理经营者集中审查案件298件,审结295件,涉及交易金额超6900亿元,平均受理时长18.2天,平均审结时长17.4天,两项指标均控制在20天以内,用看得见、摸得着的办事成效,跑出广东审查服务“加速度”。
二是打造“三位一体”窗口,让企业合规服务更近更贴心。为让便捷服务触手可及,我局先后于2023年、2024年,在深圳、广州创新设立省级经营者集中申报服务“窗口”,将服务延伸至企业“家门口”,打造集“服务、宣传、培养”三位一体的工作基地,精准赋能大湾区企业双向投资、合规发展。2026年,我局持续优化服务模式,深化政企联动,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签署合作备忘录,打通交易撮合、合规研判、精准申报全链条服务;同时深耕政府服务一线,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务服务中心新增服务点,做实做细前端咨询服务。三年来,广州、深圳“窗口”累计为300余家企业提供申报咨询服务,向近千家广东企业开展合规宣讲,有效提升经营者集中服务的可及性。
三是发挥“三项实招”效能,让企业合规经营更稳更省心。我局坚持“送手册、走基层、办培训”三措并举,助力企业合规经营。编印发放《经营者集中申报指导手册》,线上在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线下在“窗口”定向派发,让企业一册在手、合规无忧。发挥贴近市场、贴近企业优势,常态化走访基层代表性企业,面对面宣讲政策、点对点会商答疑,打通企业痛点难点堵点。坚持精准施策,加强与法律中介服务机构常态化沟通,召开律师行业经营者集中新规宣贯暨实务交流座谈会,指导提升服务规范和质量。联合辖区内省市国资系统梯次推进合规建设,覆盖我省18家省属、150家市属国有企业和海南26家国有企业。
下一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将紧扣市场监管总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效能提升专项行动,探索拓展经营者集中服务窗口,迭代完善我省反垄断审查智慧分析系统,强化审查人员队伍建设,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广东力量。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问: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是今年新加入经营者集中委托审查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之一,请介绍一下有关委托审查工作开展的情况。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王映健:大家好!非常高兴参加今天的发布会。下面,我简要介绍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受委托开展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的有关情况。
四川地处国家西南战略腹地,2026年上半年全省GDP达3.36万亿元,经营主体总量847.9万户,均居全国前列,市场活力迸发,投资并购需求旺盛。今年3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经营者集中委托审查制度的公告》,新增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为简易案件受委托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承接四川、贵州、云南、西藏区域内部分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委托审查工作。在总局精心指导下,我们全力推动委托审查制度在四川落地见效,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筑牢制度根基,把准审查“度量衡”。我局配套制定相关工作规则,创新推行四级审查工作机制,明确各层级审查职责、时限要求和审查纪律,保障案件查办规范有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反垄断专家,充实专家智库,有效提升审查专业化水平。8月1日承接审查工作以来,已受理案件5件,严格对标总局工作规范,聚焦简易案件适用标准、相关市场界定等核心要点,严格案件审查质量。
二是聚焦精准履职,当好并购“服务员”。开通专属政策咨询专线,畅通咨询服务渠道,今年3月以来,累计接收申报咨询100余次,及时回应企业关切。在官网开设简易案件受理公示专栏,对案件受理、办理结果实行全流程公开公示,便于企业查询核验。同时,建立并动态更新年营业额8亿元以上重点企业名录库,提前研判潜在经营者集中申报需求。
三是深化协同联动,织密区域“协同网”。立足区域联动、部门协同,推动政策服务直达经营主体,助力企业提升合规能力。联合云南、贵州、西藏三地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一图读懂”、专题讲座、案例分享等通俗易懂的形式普及经营者集中合规知识。联合国资、司法、工商联等部门,针对国企改革、民营企业并购、外资项目落地等不同场景,开展分层分类精准合规指导。
四是下沉合规赋能,做好发展“助推器”。创新宣传服务模式,将经营者集中申报知识纳入经营主体“入市第一课”,依托营商环境“云地图”“天府记市”等线上平台,搭配系列解读短视频、合规指导手册等宣传产品,结合线下近百场专题宣讲,覆盖企业2000余家,让合规政策直达经营主体、入企入心。通过全方位、立体化的服务引导,帮助企业建立常态化反垄断合规思维,助力企业规范发展、稳健经营。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优化审查工作流程,完善审查质量管控体系,深化区域协作机制,统筹推进监管效能提升、企业海外合规能力提升两项专项行动,分层分类开展合规指导,更好助力四川、贵州、云南、西藏四省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财经中心记者提问:我们注意到,总局附条件批准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请简要介绍一下附条件批准本案的主要考虑是什么,本案对于维护电梯媒体广告市场的竞争秩序具有什么积极作用?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二司副司长谢方:本案是我国广告业领域第一起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的经营者集中案件。本案的附条件批准,是反垄断执法在广告传媒这一重要民生服务领域的进一步深化,也体现了我们对传统服务行业竞争秩序的高度关注。
审查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多轮实地调研、数据测算和市场访谈。经审查,分众传媒是国内电梯媒体广告市场的头部企业,市场份额达到50%以上,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新潮传媒的市场排名位居第二。集中将进一步巩固分众传媒的市场支配地位,集中后实体对下游广告主的议价能力将进一步增强,有可能通过提高价格、降低服务质量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方式损害广告主和消费者利益。同时,在审查时我们也注意到,从广告行业整体运行状况看,线上广告渠道的持续分流、其他户外广告类别形成的竞争约束,可在一定程度上弱化本项集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综合来看,申报方提交的附加限制性条件承诺方案可以有效减少集中带来的竞争影响,市场监管总局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此项集中。
本案所附条件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以维护市场有效竞争为前提。通过要求集中后实体继续履行现有客户合同及其所有商业条款,以及解除与物业公司的独家条款、不得达成新的独家条款和自动续约条款等,来防止集中后实体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斥其他梯媒广告服务商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良性市场竞争秩序。
二是以保障下游客户和消费者利益为目的。承诺方案要求集中后实体继续保持对客户的服务水平,实际成交价不得上涨,避免下游广告主因市场集中度提高而被动承受不合理涨价,再将相关成本转嫁给下游消费者,从而将反垄断审查的竞争关切转化为可感知的民生实效。
三是注重标本兼治。承诺方案还对集中后实体的合规能力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具体包括完善反垄断合规制度、建立健全反垄断合规管理体系、向市场监管部门定期报告履行情况等,让限制性条件在集中后实体的日常经营中真正落地,实现标本兼治。
经济参考报记者提问:前不久市场监管总局就美团收购麦芽田股权案举行了公开听证,据悉这是我国经营者集中审查中的首次公开听证。我们特别关注本案的审查情况,以及举办本次听证的主要考虑,能否介绍一下相关的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二司副司长谢方:感谢对本案的关注。美团收购麦芽田股权案是平台领域首起未达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依法要求申报的经营者集中案件,受到社会各方广泛关注。美团是国内头部网络餐饮外卖平台,麦芽田主要从事配送聚合平台服务,连接多家第三方配送运力商,为商户提供配送解决方案。2024年,双方在中国境内配送聚合平台市场合计市场份额超过50%。市场监管总局对该案高度重视,严格依法开展审查工作。
在审查中,市场监管总局征求了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同业竞争者意见,了解相关市场界定、市场结构、行业特征和集中对各方面影响等信息。经审查,本集中对中国境内配送聚合平台服务市场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可能影响中小商户自主选择运力,排挤其他第三方运力商;同时,集中进一步强化美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即时零售服务平台市场的市场控制力,可能增强美团生态客户黏性,影响其他平台配送稳定性,提高相关市场进入壁垒。市场监管总局将本案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审查意见及时告知申报方,申报方提交了附条件承诺方案。
为确保案件审查客观公正,市场监管总局就附条件承诺方案能否解决竞争关注举行公开听证,主要基于三方面考虑:一是本案涉及中小商户、运力服务商、平台从业者等多方经营主体切身利益,有必要通过公开听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诉求,切实保障各类主体合法权益。二是本案为典型平台领域案件,涉及上游平台、商户、运力商等多边市场,数据、算法等竞争损害传导机制复杂,通过当面质证辩论有助于厘清争议焦点、解决竞争担忧。三是在重大复杂经营者集中案件审查过程中,探索引入公开听证机制,有助于推动案件审查工作更加科学严谨,进一步提升反垄断执法法治化水平。
本次听证于9月18日举行,依法邀请了淘宝闪购、京东等竞争者,闪送、UU跑腿等下游客户,行业协会、商户代表、骑手代表以及专家学者参与。听证会上,参会各方围绕承诺方案可执行性、如何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等核心争议焦点,出示证据、陈述观点、开展质证辩论,充分表达观点,达到了预期效果,为本案依据《反垄断法》等法律规定,客观公正作出审查决定打下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依法推进本案后续审查,切实维护配送聚合平台服务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中小商户、骑手等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防范“内卷式”竞争。后续,我们将继续探索运用公开听证机制服务重点案件审查,也欢迎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开展监督。
人民日报记者提问:近来,有媒体报道,我国一些企业接连遇到海外反垄断调查,反垄断合规已成为企业出海必修课,请问市场监管总局在海外反垄断合规指导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还有哪些安排?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二司司长徐乐夫:反垄断法是世界主要经济体的通行制度。近年来,我国企业越来越多在海外开展投资和经营活动,但部分企业接连遭遇海外反垄断调查,合规建设已成为企业“出海”的基本功。同时,全球主要反垄断司法辖区持续完善制度规则、加强监管执法,企业海外反垄断合规面临新形势、新挑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企业海外利益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切实维护我国海外利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十五五”规划纲要对健全海外综合服务体系作出明确部署。市场监管总局坚决贯彻落实有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合规指导,着力帮助企业提升合规意识、强化合规管理、降低海外反垄断风险。
一是扎实推进海外反垄断合规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今年7月,总局启动专项行动,部署4方面12项重点任务,力争用一年时间,推动海外反垄断制度宣传覆盖更加全面,企业合规和风险应对能力显著提升。目前,北京、上海、江苏等地已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开展合规宣讲,上海编制了赴巴西投资合规读本,央地联动的合规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二是上线海外反垄断合规服务平台。全球多数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反垄断法律制度,企业难以全面掌握。平台汇集了135个国家和地区的反垄断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和执法动态,设置法规查询、出海指引、案例警示、动态预警等功能,提供一站式线上合规服务。平台于9月10日上线,点击量持续攀升,有效降低了企业信息获取成本。
三是修订《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发布以来,在帮助企业增强境外经营合规意识、防范境外反垄断法律风险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本次修订体现数字经济等最新监管趋势,细化重点司法辖区规定,新增维权救济渠道、15个典型案例、6个附录工具箱,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增强。目前修订稿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
四是持续加强合规宣传培训。2025年以来,先后出版OECD国家、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相关反垄断法律制度简述4本书籍,用通俗的语言和生动的案例解读境外法律规定,降低企业合规门槛。举办13期海外反垄断合规讲堂,培训企业超过1200家,覆盖汽车、半导体、互联网平台、新能源等优势出海行业,企业普遍反映“深受警醒”“真正解决了不知道怎么防的问题”。
五是强化重点案件快速响应和指导。对多起海外反垄断案件开展合规指导,针对重点行业开展合规风险提示,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预警,推动风险防控从“事后补救”向“事前防范”转变。与相关部门常态化沟通,协同应对重大案件,支持企业依法维权。
六是推动形成公平公正的国际经贸秩序。目前已与全球39个国家和地区签署竞争领域合作文件,与部分国家建立重大案件通报和交流机制,保持常态化沟通,及时掌握执法动态和关注重点,为我国企业出海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监管环境。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深入推进企业海外反垄断合规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尽快修订出台《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持续丰富海外反垄断合规服务平台功能,做好重点案件应对指导和合规宣传培训,更好服务中国企业高水平“走出去”。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副司长孙延峰:提问环节就到这里,感谢记者朋友们的提问。如果大家还有其他问题,欢迎会后与新闻宣传司联系。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