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上午,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以下为发布会文字实录: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副司长孙延峰: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场监管总局专题新闻发布会。明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一周年。一年来,市场监管总局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了一系列丰硕成果。
今天我们邀请到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副司长张道阳先生、登记注册局副局长杜林亚女士、竞争协调司副司长艾则孜·艾力先生、标准创新司副司长孙维女士,请他们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首先,请张道阳先生向大家介绍整体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副司长张道阳: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就“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与大家交流,通报市场监管总局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并回答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下面,首先由我向大家发布相关情况。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注民营经济发展,反复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市场监管部门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立足职能,先后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22条举措,贯彻落实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重点举措清单37条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026年工作要点34项。围绕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坚持监管规范与促进发展并重,打出了一套“强法治、促公平、优服务、激活力”的组合拳,引导民营企业提振发展信心,在公平竞争中做大做优做强。
一是以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为牵引,保障民企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我们不断健全完善《民营经济促进法》配套制度体系,围绕法律明确的平等准入、公平竞争、信用监管、标准制定等重点领域,完成配套制度清单任务38项,推动各项制度举措落地见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事项缩减到106项,“非禁即入”原则进一步落实。大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企业迁移、信用修复等涉企高频事项实现“一网通办”。部署开展整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行动、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和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坚决破除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种障碍。广大民营企业反映,市场准入门槛更低了,异地经营更顺畅了,参与招标投标的机会更均等了。
二是以维护市场秩序为核心,护航产业和企业稳定发展。我们聚焦重点行业推进“内卷式”竞争专项整治,推动修订出台《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近1.46万件。大力整治涉企乱收费,出台《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加强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查办商标专利违法案件超3万件。加快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深化双随机监管,累计减少上门检查超过101万次。
三是以激发创新活力为着力点,助力民企提质增效升级。我们注重引领民营企业质量升级,累计建设包括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方面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点超3000个,为民营企业更好融入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全链条技术服务。积极开展“信用+服务”、广告合规助企、小微企业质量认证提升、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等行动和年报服务月、信用修复年、全国“质量月”、质量技术帮扶“你点我帮”、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等帮扶活动。信用提升行动对1801万户经营主体开展合规经营警示提醒,对13.31万户主体实施信用容错管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精准帮扶7.9万余家小微企业,参与企业平均年营收增长约14.8%;质量融资增信帮助4万余家企业获得贷款超3000亿元。在标准领域,我们积极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提出新领域提案并承担秘书处工作,不断提高民营企业国际标准化能力和水平,引导企业“向上竞争”。
我先简要介绍上述情况,接下来我的同事将和大家作进一步交流,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副司长孙延峰:谢谢张道阳先生。下面请记者朋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媒体单位。有请第一位记者提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提问: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请问市场监管总局聚焦民营经济发展的难点堵点热点,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近一年来开展了哪些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副司长张道阳: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更是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沃土。市场监管领域立法作为市场经济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市场秩序规范、经营主体权益保障与民营经济发展活力。一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坚守法治初心、践行监管使命,精准对接民营经济组织所思所盼,靶向完善制度供给、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权益保护,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与稳定法治预期。
聚焦跨区迁移痛点,出台《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办法》,明确经营主体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迁入登记档案,无需在迁出地重复申请;要求迁入地、迁出地登记机关做好对接和档案移转,不得限制、妨碍登记档案迁移;要求优化迁移程序,推行登记档案迁移网上办理。
聚焦公平竞争热点,推动修订出台《反不正当竞争法》,针对“李鬼式”蹭名牌乱象,加强对仿冒混淆行为的规制;针对有的经营者“以大欺小”问题,禁止平台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低价倾销,禁止大企业等经营者滥用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保障中小企业自主经营权,守好中小企业的“活命钱”。制修订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一个管“前”、一个管“后”,力求打破各种“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等市场壁垒。出台《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加强商业秘密行政保护,减少民营企业研发创新活动中的“后顾之忧”。
聚焦信用修复难点,出台《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适度拓宽信用修复范围,对违法失信信息实施分类分级管理,精准设定不同的修复条件与公示期,进一步优化流程,提升效率,鼓励经营者及时纠正违法失信行为,甩掉历史包袱,轻装上阵。
聚焦监管执法焦点,出台《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明确市场监管领域违法所得认定的基本原则、计算规则及疑难问题的处理规则,为监管执法提供清晰指引,进一步规范违法所得认定、统一执法尺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制修订相关制度规则,持续补短板、强弱项、优服务,实打实帮助民营经济组织解难题、破堵点,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经济日报记者提问:我们注意到,《民营经济促进法》颁布实施后不久,2025年7月15日,《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请问出台这一部门规章的初衷是什么,主要解决哪些问题?一年来取得了哪些效果?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副局长杜林亚:个体工商户是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数量最多的经营主体。出台《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是市场监管总局推动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重要举措。针对个体工商户面临的创业投资、转型升级、市场退出等堵点,这项规定在规范登记管理的同时,强化制度创新,更加注重权益保护,实现多重便利,有效激发个体工商户创业创新活力。
首先,打通创业投资堵点。一是便利登记网店。对于仅在网上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将网址登记为经营场所,有效降低社会创业成本。二是便利对外投资。明确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可以投资设立或者参股企业的方式,拓展和丰富生产经营业态。三是便利经营权承继。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继承人,可以变更登记的方式实现传承经营,接续发展。
其次,打通转型升级堵点。一是深化分型分类精准帮扶,通过将个体户根据发展阶段划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不同类型,并加大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帮扶力度,实现帮扶便利。二是扎实推动“个转企”“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明确个体工商户可以直接转型为企业,并依法依规保留原用字号、延续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登记档案及年度报告,实现转型发展便利。三是充分尊重个体工商户经营自主权,对于需要跨区域经营的,可以直接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实现迁移便利。
第三,打通市场退出堵点。对于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交清税证明,登记机关将个体工商户的注销登记申请推送至税务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在10日内没有提出异议的,登记机关可以直接办理注销登记。对于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两年未移出的个体工商户,登记机关对其进行另册管理。对于被撤销设立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无需办理注销登记。能够有效促进市场资源释放,帮助经营者重整行装再出发。
在各地区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个体工商户经营质量不断提升,截至2025年底,“四新经济”个体工商户达到4010.9万户,连续五年保持增长态势;触网经济的个体工商户达到1900万户;累计培育“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18.4万户,持续经营时间的中位数达到8.4年。可以说,个体工商户的蓬勃发展为促消费、稳就业、惠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
上游新闻记者提问:《民营经济促进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请问法律实施一年来,在此方面取得了哪些落实成效?
市场监管总局竞争协调司副司长艾则孜·艾力:自《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以来,市场监管总局积极落实法律规定,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切实为民营经济组织营造参与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一是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进一步夯实保障各类经营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基础规则。从市场准入退出、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生产经营成本和生产经营行为等四个方面,细化出66项不得在政策措施中存在的禁止性情形。例如,规定不得阻碍企业自主迁移、不得排斥外地企业参与本地招标采购,不得在政府采购与招投标文件中设置指向特定企业的倾向性条款,不得限定经营、购买或者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等。这些规定直接扩大了民营经济组织参与重大项目与公共采购的机会。
二是依法严格审查,切实预防和制止出台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2025年至今年一季度,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审查拟由本级人民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7.3万件,对1.5万件提出审查修改意见。有效防止了政策措施在市场准入、资质许可、项目申报等方面对民营经济组织差别化对待的问题,对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平等获取要素,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对存量政策措施加大监督纠治力度。我们坚持常态化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力破除不利于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公平竞争的隐性壁垒。2025年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抽查政策措施54.8万件,发现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问题文件1.3万件;向有关政府部门制发提醒敦促函件3350件,开展约谈207次,通报问题文件126次,清理了一批无依据审批、重复备案、搭车收费的违规做法,废止了一批违法增加民企经营成本、干预自主决策的问题文件,出台了一批加强公平竞争刚性约束制度规定,为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市场公平竞争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环境。
中国质量报记者提问:《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实施一周年,请介绍一下,市场监管部门在以标准化助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司副司长孙维:一年来,市场监管总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市场监管职能,以标准化为抓手,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主要举措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坚持市场主导,赋能民营经济标准提质增效。常态化开展民营经济质量与标准化大讲堂;支持全国工商联联合省级人民政府举办全国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与标准创新大会、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大会;在中国质量大会期间开设质量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题会议,发布民营企业质量与标准化典型案例。在全国“质量月”期间,支持地方工商联与市场监管部门举办民营经济标准创新周活动,搭建权威交流合作平台,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强化法治规范,构筑标准有序发展良好生态。市场监管总局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构建起支撑民营经济标准创新的政策框架。2026年是全面深化标准化改革的关键一年,将聚焦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研究出台系列改革举措:推动修订“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系列国家标准,建立高质量团体标准评价与推荐机制,完善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工作规则,激发民营企业参与积极性;依法查处利用团体标准乱收费、违规制定标准等行为,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对标国际先进,拓展标准引领产业发展空间。通过国际标准化综合培训、指导重点企业开展内部培训等方式,加快培育民营企业国际标准化人才。在市场监管总局指导下,我国已成立一批以民营企业为核心的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包括国际星闪无线短距通信联盟、世界超高清视频产业联盟等,已发布各类标准百余项,民营企业正逐步成为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中坚力量。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完善民营经济标准化发展政策,强化人才培育和标准供给,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标准化支撑。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提问:请问市场监管总局在指导民营企业防范海外反垄断风险、促进民营经济“走出去”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何考虑?
市场监管总局竞争协调司副司长艾则孜·艾力:随着民营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海外反垄断合规已成为企业国际化发展的必修课。市场监管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维护海外合法权益的决策部署,立足反垄断职能,在指导企业应对海外反垄断风险方面持续发力,助力民营企业在国际市场行稳致远。
我们主要从四个方面着力:一是强基固本,出版《OECD国家反垄断法律制度简述》,印发《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打造“海外反垄断合规讲堂”培训品牌,专门开设民企专场。二是协同联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开展跨部门风险会商,针对光伏等重点行业发出预警提示。三是个案指导,快速响应企业在海外遭遇的反垄断诉讼和调查,提供应诉策略和合规指引。四是风险预警,通过《反垄断简讯》等渠道向相关单位和地方通报境外反垄断执法信息。
下一步,我局将启动企业海外反垄断合规能力提升专项行动,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更新指引,修订《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更新境外反垄断法律制度和执法动态,完成《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反垄断法律制度简述》编纂出版,提升覆盖面和针对性。二是上线平台,推动海外反垄断合规服务平台投入运行,提供法规查询、案例检索、风险预警等一站式服务。三是精准培训,举办6至8期合规讲堂,聚焦重点国别和行业深化专题培训。四是快速响应,持续加大个案指导和维权支持力度,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在海外市场的合法权益。谢谢。
中国网记者提问:接下来,市场监管总局还将采取哪些举措进一步实施好民营经济促进法,将法律制度转化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和丰硕成果?
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副司长张道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以更高水平法治保障筑牢民营经济发展根基,以更深层次制度创新破除隐性壁垒,以更优营商环境激活内生动力,坚定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首先,在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上再发力。一是坚决破除壁垒。加快修改《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开展破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卡点堵点、反垄断执法护企、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效能提升三项专项行动,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完善经营者集中委托审查制度,支持民营企业依法投资并购。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和合规指导。开展“送法上门”反垄断合规讲堂等活动,强化海外反垄断合规指导。三是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开展“治理低价无序竞争 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行动和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政策措施专项行动,促进公开公平合法的市场价格竞争。
其次,在创新民营经济监管方式上再发力。一是深化信用监管工具运用。探索非现场、无接触式、“扫码入企”等监管模式,推动双随机监管与“综合查一次”实现有效衔接,推进经营主体信用标识应用体系建设,打造涉企监管、服务统一入口,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次数。二是提高行政执法公正文明水平。开展市场监管执法队伍“清风铁纪”教育整顿专项行动,升级建设全国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平台。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整治力度。集中整治直播电商中的广告、引证广告、AI生成广告等领域广告违法行为。开展抽检“蓝军”扩容提质增效行动,提高食品抽检领域精准发现风险能力。
第三,在增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能力上再发力。一是深化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编制“十五五”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规划,持续深化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推动平台企业赋能个体工商户发展,为数字化转型升级提供便利。二是打造“信用+服务”品牌。建立完善守信激励制度机制,开展集贸市场诚信计量分级分类评价试点,引导经营主体加强信用合规。三是强化质量基础设施支撑。深入开展质量融资增信,常态化推进质量技术帮扶,深化国地联动帮扶模式,推动产业创新,助力民营企业走上以质取胜发展道路。四是发挥好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作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的重要桥梁纽带作用。联合平台企业深化“中小商户数字化帮扶”品牌活动,以“问情服务”认真倾听、解决民营经营主体困难诉求,提振发展信心。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副司长孙延峰:今天的提问就到这里,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也感谢各位发布人!大家如有其他问题,欢迎会后与新闻宣传司联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