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有关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国家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成员单位组成质量督察组,近日进驻浙江省开展质量督察,并于7月27日与浙江省委、省政府进行沟通对接。督察组组长,市场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邓志勇通报质量督察事宜,提出工作要求。浙江省副省长王钊参加沟通对接并汇报全省质量工作情况。
质量督察组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质量发展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围绕质量工作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作出重要部署。开展质量督察,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推动解决突出质量问题、持续提升质量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也是督促各地履职尽责真抓实干、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有力举措。质量督察组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贯彻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各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源头防控,针对“内卷式”竞争突出领域、社会普遍关注和群众诉求集中的重点领域开展抽查核查,持续夯实质量治理基础,更好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
浙江省政府负责同志表示,此次督察将浙江列入第一批质量督察省份,充分体现了对浙江质量工作的高度重视,必将对浙江加快质量强省建设、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起到深远而持久的推动作用。浙江省委、省政府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配合质量督察工作,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客观准确、实事求是反映工作情况。对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全盘认领、照单全收,边督边改、限期整改,并举一反三、以改促治,加力推动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赋能助力,在质量强国建设中作出浙江应有贡献。
2026年质量督察第三督察组有关成员,浙江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