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激活信用监管“新引擎” 擦亮营商环境“金名片”
  • 发布时间:2025-08-05 08:39     信息来源:信用监督管理司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公示即监管”的理念,采取“广宣传、多联动、优服务”等举措,将年报公示工作与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有机结合,扎实推进2024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及信用提升工作。截至2025年6月30日,推动银川市12.95万余户企业、12.64万户个体工商户、1900余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顺利完成年报信息公示。

一是“线上线下”强宣传。通过发送提示短信、“三微一端”、入企宣传等方式发布年报公告,向经营主体介绍年报方式、年报时间、公示内容、操作流程、常见问题解决方法等信息,引导企业高效、准确填报年报。对企业逾期年报的法律后果、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对经营主体的影响等内容进行重点宣传,培养企业的年报和主体责任意识,提升企业年报的主动性,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二是“多报合一”减负担。将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农业农村部门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数据项等内容纳入年报“多报合一”,推动海关、税务、医保社保、市场监管等多部门数据共享。持续落实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年报公示工作,推动大型企业按时、如实公示。积极督促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及时报告许可证信息,确保应报尽报。

三是“联合惩戒”强监管。在持续加强与银川市税务局交换企业信息协同监管、现场核查的基础上,对连续2年未依法报送年报且通过登记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经营主体进行清理,截至目前已依法吊销2932户,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同时,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将2024年度未年报的9402户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四是“信用提升”优服务。将信用修复作为推进企业经营发展的重点工作,构建“线上+线下”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力度宣传《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等规定,提高经营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和参与信用建设意识。持续开展失信经营主体信用修复指导,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小程序等渠道拓展信用修复申请途径,完善信用修复“协同联办、一网通办”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共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696户,恢复个体工商户正常记载状态6665户,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构建出一个放管结合、宽严相济、进退有序的信用监管新格局。

五是“分类处理”有温度。加大对信用风险较高或可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经营主体警示提醒力度,指导经营主体排查失信风险,预防因疏忽大意等原因导致受到失信惩戒,引导经营主体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依法诚信经营。对无主观故意、违规行为轻微的,设立信用惩戒缓冲期,引导经营主体主动纠正违规行为。对新设经营主体未按时报送首年年度报告,免于行政处罚,引导其补报年报。对经营主体决定暂时不从事经营活动的,引导其办理歇业备案。对于经营主体决定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引导其办理注销登记。充分发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惩教结合”效应,积极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及时修复自身信用形象,营造“有温度”的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