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积极探索跨部门综合监管“白名单”管理省级试点,在守牢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合理确定白名单认定条件、认定程序、监督管理等,将风险低、信用好的优质经营主体纳入“白名单”,实施触发式监管,为企业卸下“迎检负担”,打造“无事不扰”营商新品牌。日照市“白名单”经验做法先后被中国质量报、大众日报宣传推介,入选山东省市场监管系统2025年第一批“行风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优秀实践案例,评为山东省市场监管系统服务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典型做法。
一、强化统筹推进,构建“白名单”管理制度机制
一是高位统筹谋划。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建立覆盖市、县(区)两级全部监管部门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暨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落实。二是完善配套机制。印发“白名单”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管理办法,强化机制保障,实行触发式监管,为企业留出充足的发展“软空间”。三是鼓励先行先试。2024年在东港区、岚山区和市级重点行业领域同步开展试点,鼓励大胆创新探索;2025年,进一步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白名单”管理办法,细化联合审查标准和动态管理措施。目前,全市在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校外培训机构等18个行业领域制定出台“白名单”工作方案和认定办法。
二、聚焦“无感监管”,推行“无事不扰”监管模式
一是“动态化”管理。在守牢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合理确定白名单认定条件、认定程序、监督管理等,实施动态化管理、严进宽出。2024年全市首批认定“白名单”经营主体55家,2025年移出不符合条件10家,新筛选61家,正组织进一步联合审查认定。二是“靶向性”监管。依托全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和日照市场监管智慧一体化平台,强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筹运用,坚持对“白名单”经营主体实施“日常免扰”与对风险线索“即时响应、精准核查”的有机结合。三是“柔性化”执法。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责任部门之间建立信息共享、协同检查、联合奖惩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对“白名单”经营主体,推行包容审慎和“柔性执法”。
三、实施“有感服务”,助力经营主体减负增效
一是加强诚信指导。强化经营主体诚信教育,加大“白名单”经营主体信用培育和信用合规建设力度,鼓励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建立“白名单”企业联系点,及时了解企业感受度、满意度。二是提供政策帮扶。强化守信激励政策,支持推荐“白名单”经营主体参加评先评优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强化信誉信息公示,提高企业获得感,在金融部门推荐信用融资等优惠政策中优先考虑。三是开展预警提醒。对“白名单”经营主体实施动态实施监测,发现有风险隐患的,积极开展“打铃提醒”,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降低其办事成本,包容审慎护航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