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壮族自治区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26-01-06 16:46     信息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日,广西市场监管局修订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包括总则、信用等级评价、评价结果公布、评价结果应用、附则5章,共24条,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一、适用范围

《办法》适用于依法取得相应许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开展电梯维护保养业务的单位。

二、信用等级评价内容

涵盖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许可管理、资源条件、质量保证、维护保养质量、检验检测、监督检查、应急救援(演练)以及机制创新、智慧管理、保险服务、社会责任等多个方面。

三、信用等级评价计分方式

以年度为周期(1月1日至12月31日),每个维保单位每年基准分值为100分,采用“基准100分±加减分”记分模式,综合日常监督检查与年度综合检查结果,形成最终信用分值。

四、信用等级划分标准

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四级。

五、信息社会公示制度

1.市场监管部门每季度通报维保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违法违规事实、所维保电梯位置及记分情况。

2.市场监管部门于每年3月15日前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信用等级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六、直接评定为D级的六种严重情形

1.发生电梯安全事故并承担主要责任,或瞒报、谎报、破坏现场、毁灭证据。

2.许可证过期或超许可范围维保,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许可证。

3.维保电梯存在门锁回路被短接、限速器-安全钳联动失效、紧急停止开关缺失、未按要求装设防护挡板等重大事故隐患。

4.维保现场作业人员少于2人。

5.拒不接受监督检查、拒不执行监察指令、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

6.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七、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

对A级单位:实施正向激励,可免评审换证,鼓励使用单位优先选聘,在政府采购、招投标中作为重要参考。

对B级单位:加强指导帮扶,每年原则上只安排1次年度综合检查,可免评审换证。

对C级单位:加大监管力度,每年至少开展2次监督检查,整改期间暂停新增业务受理,不适用免评审换证。

对D级单位:实施重点监管,每季度开展1次监督检查,整改期间暂停新增业务受理,约谈主要负责人。广西区内发证的,换证时实施重点监察。广西区外发证的,将评价结果通报其许可发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