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协同高效 共享共用
    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在专业领域运用取得初步成效
  • 发布时间:2023-03-24 16:45     信息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半月刊》2023年第5期

  2022年1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导市场监管系统全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意见》要求,到2023年底,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专业领域监管的有效结合,建立健全适用于专业领域的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协同高效、共享共用的基本原则,统筹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专业领域监管有机结合,形成“通用+专业”的工作格局,取得初步成效。  

  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意见》明确的工作目标,积极探索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专业领域分级分类监管的结合方式,建立健全专业领域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例如,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了《上海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与信用分类管理办法》,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出台了《山东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信用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出台了《青海省电梯维保单位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规定》。这些文件的出台,为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专业领域监管结合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制度保障  

  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归集企业登记注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抽查检查等基础信用信息的基础上,结合专业领域监管特点积极拓展企业信息归集范围,夯实专业领域分级分类监管的信息基础。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明确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信息归集的具体内容,细化信息化档案建设要求,将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信息划分为企业基本信息、监管管理信息和社会监督信息3大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将需归集的企业信息细化为16小类,将企业的变更登记、年报、司法协助以及法人监控情况等信息均纳入企业信用档案,进一步拓展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信息归集内容。  

  拓展企业信息归集范围  

  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对企业实施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通用型分类结果与专业领域分级分类的融合模式。从目前的工作情况看,大致呈现三种具体融合模式:  

  一是指标融合。结合通用型指标体系,增加专业领域关注的指标项形成专业型指标体系,从而计算专业领域的分类结果。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在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注重结合专业领域监管实际,系统梳理影响企业信用风险的关键性指标,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等领域构建了专业型信用风险分类模型,提高专业领域指标模型的科学性、实用性。  

  二是结果叠加。分别计算通用型分类结果和专业型分类结果,两类结果叠加使用于监管。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领域进行了有关探索,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为信用风险高的特种设备企业和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预警模型评定的中风险特种设备企业,共同进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名单,抽查比例统一设置为不低于30%。  

  三是结果融合。将通用型指标的评分结果和专业型指标的评分结果按照一定的权重占比,计算形成专业领域的分类结果。青海省市场监管局通过设置重点领域的专业性指标,以通用型指标评分占40%、专业型指标评分占60%的评分方式对各重点领域企业进行信用风险研判并实施分类管理。  

  积极探索融合模式  

  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在专业领域监管的运用,积极拓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应用场景,实现市场监管系统监管效能的普遍提升。  

  在食品领域,全国已有多个地区市场监管局结合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监管。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为例,通过细化和量化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成因,形成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的三大类风险因素:包括以企业产品风险为主的静态风险因素、以日常监督检查及监督抽检等为主的动态风险因素和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因素三类,将食品生产企业划分为A、B、C、D四个风险等级。根据食品生产企业的不同风险类别,对不同等级的企业采取不同的监督检查方式和频次,对较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优先于较低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综合运用“双随机”、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等监督检查方式,合理确定监管重点、监管措施、抽查比例和频次。  

  在产品质量领域,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风险类型划分标准,将工业企业信用风险类型划分为较低(A类)、中(B类)、较高(C类)、高(D类)四类,分别用蓝、黄、橙、红四种颜色标注,分级分类结果原则上按月动态更新。运用分级分类结果,A类企业所生产的质量安全风险较低且近两年以上抽查都合格的产品,实行“无事不扰”,,近80%大约10万户生产企业享受到改革政策红利;B类企业正常抽查,对风险等级较高的C类企业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批次,对高风险的D类企业实行严查严管。  

  在特种设备领域,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结合特种设备企业风险特点,从企业资质许可、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设备使用登记、作业人员持证、监督检查、投诉举报、行政处罚、特种设备事故等维度,制定特种设备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开发山东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特种设备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模块,采集特种设备企业信用风险信息,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将特种设备企业信用风险按照从低到高的原则分为A、B、C、D四类。对11.5万家特种设备单位,全部实施安全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在锅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等专项监督检查中全部按照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对高信用风险类单位实施重点抽查。  

 

  文|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