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省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全国及青海省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结果,对全省12个领域公共服务质量情况认真汇总分析,研究并出台《青海省公共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标志着全省公共服务提升专项行动正式启动。
近年来,青海省委、省政府对照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结果中反映的突出问题,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首次开展了全省公共服务质量监测工作,并发布年度全省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结果通报。经监测,2021年全省公共服务质量总体满意度为80.23分,与2020年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结果比较分析呈上升趋势,特别是在与相关单位联合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会商会诊”活动后,养老服务在全国监测通报中以80.37分高居第一,提升成效令人满意。但在公共教育领域中的“课业负担”、公共就业领域中的“组织招聘会情况”等12个方面满意度较低,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此次开展公共服务提升专项行动,在对全省公共服务质量突出问题认真分析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和文体服务保障等12个方面,研究制定了60项专项整改措施,内容涉及8个市州和26个部门协同配合。为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专门制定了《青海省公共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整改落实情况表》,内容涉及从2022年到2025年近中期共124项工作措施和目标,明确推动公共服务质量提升的目标和路径,力求全方位、多维度提升公共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