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许办(2002)56号关于不锈钢材产品换(发)生产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08-10-07 15:23

全许办(2002)56号

关于不锈钢材产品换(发)生产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不锈钢材产品换(发)生产许可证工作即将启动,为了便于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审查组,对企业生产条件进行审查。

    2、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2002年9月份开始受理企业申请,并于2002年12月31日之前将符合换(发)证条件的企业申证材料报审查部。审查部按规定时限和程序,完成审查工作,并上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3、不锈钢材产品单元划分如下:

    冷轧钢板:GB/T3280-1992《不锈钢冷轧钢板》

    热轧钢板:GB/T4237-1992《不锈钢热轧钢板》

    冷轧钢带:GB/T4239-1991《不锈钢和耐热钢冷轧钢带》

    热轧钢带:YB/T5090-1993《不锈钢热轧钢带》

无缝钢管:GB13296-1991《锅炉、热交换器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GB/T14976-1994《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GB/T14975-1994《结构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焊接钢管:GB/T12771-2000《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

            GB/T12770―1991《机械结构用不锈钢焊接钢管》

        棒:GB/T1220―1992《不锈钢棒》

        条:GB/T4356―1984《不锈钢盘条》

    其中,无缝钢管和焊接钢管单元中的产品可以以高代低进行覆盖。

    4、取消《不锈钢材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附件“不锈钢材产品生产许可证考核办法 ” 中的 “ 已通过IS09000(GB/T19000)质量体系认证或已取得方圆标志认证及申请产品取得‘实物质量达到国际水平’的企业,只进行‘基本条件’、‘产品实物的尺寸、外形质量及取样检验’部分”条款。

对于已经取得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在现场审查中,“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部分的审查从简。

    5、对于采用感应炉炼钢的企业,必须配备精炼设备,精炼设备包括AOD、VOD和电渣重熔设备。

    特此通知。

二OO年八月十二日

抄:不锈钢材产品审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