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许办(2002)63号
关于发布《香精香料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实施细则》及检验单位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香精香料产品审查部:
现将《香精香料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发布实施。请各地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按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好香精香料产品生产企业的换证申请工作。
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单位条件,经研究,香精香料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由以下单位承担:
国家香料香精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轻工业香料化妆品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检测上海站(上海市洗涤用品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国家轻工业香料化妆品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检测杭州站
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所
国家轻工业香料化妆品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检测重庆站
广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国家轻工业香料化妆品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检测广州站
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国家轻工业香料化妆品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
国家轻工业香料化妆品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检测沈阳站
国家轻工业香料化妆品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检测武汉站(湖北省日用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福建省厦门精衡日化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二○○二年九月二日
抄送:有关检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