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许办(2001)24号 关于召开全国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宣贯会议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08-10-08 11:01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全许办(2001)24号

 

关于召开全国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宣贯会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化妆品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工作已经启动,《化妆品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已编印完成,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决定召开《全国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宣贯会。现将宣贯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时间:11月7日报到,11月8-9日正式开会。

2、  内容:

a)       传达学习有关文件;

b)       宣讲《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

c)       宣讲《化妆品产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办法》;

d)       宣讲《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检验规则》;

e)       部署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工作。

3、  地点:浙江萧山国际酒店。

4、  参加人员:每单位1-2人。

5、  会议费用:会务费:1000元/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附:会议回执

 

二00一年十月十日

 

 

 

抄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化妆品审查部

      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检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