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 坚决打赢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
  • 发布时间:2023-08-03 16:57     信息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确立“3445”思路探索全链条监管长效机制

云南主要禁捕水域为长江中上段的金沙江,源于迪庆藏族自治州,流经丽江、大理、楚雄、昆明等7个州(市)48个县(区),涉及“一江九河三湖八区”,共1560公

里,接近长江干流全长的四分之一。主干水系淡水鱼种类多,珍稀鱼类就有100多种。
  “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云南省市场监管系统按照“3445”的工作思路,即“三管住”(管加工、管交易、管消费)、“四清零”(市场零交易、餐饮零供应、网上零销售、广告零发布)、“四不”(不捕、不卖、不做、不吃)、“五个禁止”(禁止生产企业收购加工、禁止各类市场进货销售、禁止餐饮场所经营食用、禁止电商平台网上售卖、禁止一切媒介发布广告),切实抓好长江禁渔工作。
  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4万人次,检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6778家,检查农贸市场4.7万家次,检查商超7.3万家次,检查餐饮单位45.7万家次,监测电商平台3.9万个次,督促下架非法交易信息4万余条,部门协作联合执法710次,清理不符合长江禁捕有关规定的广告394条。
  云南省市场监管系统始终保持对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重点对生产加工环节、市场销售环节、餐饮环节“地下”交易、熟客交易等行为进行监管执法,同时借助暗访摸排获取案源线索,对暗访发现的13户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经营主体,移交属地有关部门进行依法处理。通过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全县涉渔案件查办量逐年下降,涉刑案件大幅减少。
  为健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生产销售长效管理机制,云南省市场监管局还制定了水产品市场经营规范,长江禁渔工作计划表、任务表及责任清单,以及“一卡一书一承诺”等制度,建立了沿江十省、沿江七州市长江禁渔执法协作机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实行“十年禁渔”网格化管理,做到划片包干、定员定岗、定位定责,全链条监管长效机制逐步完善。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

坚定不移筑牢长江上游市场监管防线

四川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禁捕范围涵盖四川境内长江干流以及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大渡河“一江五河”,流域总长4929公里。“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四川省市场监管系统积极落实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推动“十年禁渔”政策措施在四川落地见效。
  理解把握生态文明理念,促进市场环境优化改善。三年来,四川省市场监管系统坚持围绕水产制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全链条,开展线上线下同步监管,检查相关经营主体141万家次。2021年,四川启动为期两个月的“断链冲刺行动”,加快禁捕工作从“治标”向“治本”转变。四川还探索“罚补并举”执法新模式,监督违法当事人补偿受损生态资源,收到较好效果。
  谋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有力打击违法行为。三年来,四川省市场监管系统坚持将执法办案作为重中之重,将专项行动作为每年“春雷行动”的重点任务来推进,利用100天时间开展执法攻坚,累计查处案件2796起。省局挂牌督办大案要案,指导查处了成都市善品阁长江鲜酒楼虚假宣传销售长江刀鱼、乐山市余四餐馆虚假宣传销售野生黄辣丁鱼等一批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以此为基础,全省曝光典型案例135件。
  着眼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多元共治走深走实。三年来,四川省市场监管系统坚持以多方“同保护”推动长江“大保护”。一方面,加强部门协同,与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定期互换信息,开展“护渔百日”统一集中执法,累计移送294条线索至农业农村和公安部门。另一方面,加强区域协同,推动完善省级川渝贵鄂、沿江十省(市)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深化川渝一体化合作,创新性建立两地市场监管、公安、检察院跨区域重大案件联合挂牌督办机制,还推动沿江各毗邻地区建立协作机制,小范围、多频次地开展工作会商和联动执法,通过协查协办、联合督办和全链追踪,成功查处了一批跨区域违法犯罪案件。
  在宣传教育方面,四川在全国率先发起抖音“长江禁渔DOU行动”,运用挑战赛、“随手拍”等多种活动方式开展禁渔宣传,既提升了社会关注度,又拓宽了违法线索收集范围,抖音话题播放量超过4亿次。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

凝聚禁渔共识 做好“合”字文章

“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启动以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坚持把跨区域监管执法协作作为重要抓手,不断建立完善协同机制,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执法交流合作,有力推动专项行动提质增效。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建立渝川鄂黔四省市合作交流机制,确定12项工作措施,防范、打击中西部市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尤其是创新开展跨区域执法联动,形成了省市交界水域涉渔市场监管合力。专项行动开展期间,重庆市开州、梁平、北碚等区县局与四川省绵阳、遂宁、开江等市县局建立专项行动合作机制;重庆市酉阳县、彭水县与贵州省沿河县在乌江库区进行联合巡航执法;重庆市巫山县与湖北省巴东县开展长江流域跨界水域“十年禁渔”联合执法,积极开展线索移送、协查协办、联合办案、信息交流、联合宣传,消除交界区域监管执法盲区。
  重庆市多个区县位于长江流域沿线。为深化市内沿江区域交流合作,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相关区县局召开工作推进会、专题会,明确管辖范围,加强工作交流和信息共享。市局对专项行动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行动,组织相关区县局开展联合执法,对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渔获物行为进行溯源与追查,斩断非法销售产业链条。截至目前,已组织参与长江沿线联合执法检查200余次,组织现场观摩学习22次,有效提升了执法效能。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还联合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针对水产市场、网络平台、大型商超、餐饮等领域,开展“拒绝非法涉渔广告”“合法合规生产”“不买不卖长江鱼”“倡导文明餐饮消费”“网络交易监测”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涉渔非法宣传、生产、销售行为。其间,禁用渔具223个,移送农业农村部门线索20条,协助公安部门立案14起,涉渔执法取得明显成效。

黄冈市人民政府

统筹谋划全域推进 完善机制狠抓落实

湖北省黄冈市禁捕水域范围较广,涵盖长江干流266.4公里、7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共25.23万亩,是湖北禁捕水域的重点难点。近年来,黄冈市按照“一年起好步、管得住,三年强基础、顶得住,十年练内功、稳得住”的总体思路和“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的目标要求,完善机制、狠抓落实,全力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稳步前行。
  黄冈市委、市政府多次组织专题研究,发布《关于长江黄冈段实施全面禁捕的通告》,明确规定长江黄冈段自2020年7月5日起,实行为期10年的全面禁捕。市、县两级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将禁捕退捕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河湖长制考核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范围,层层压实主体、主管和属地“三个责任”。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构建联席会商、联合执法常态化机制,实施禁渔网格化管理,依托河湖长制管理体系,明确乡镇“江段长”、村级“岸线长”责任制,坚决扛起“十年禁渔”责任。
  聚焦安置保障,黄冈市出台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发展产业、务工就业、支持创业、公益岗位“四个一批”安置政策,实现退捕渔民上岸就业有出路、生活有保障。聚焦群防群控,黄冈市长江禁捕领导小组高效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农业农村、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强化联动协作,做到非法捕捞源头治理和消费市场终端治理同时并举。聚焦生态修复,黄冈市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问题排查整改,实施巴河沿线“清四乱”、长河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等行动,推动长江黄冈段沿岸生态环境发生巨大变化。聚焦宣传引导,黄冈市通过网络媒体、广播、电视、喇叭、电子屏等开展禁捕政策宣传,倡导群众不买、不卖、不食长江野生鱼。
  专项行动期间,全市累计开展执法行动2万余次,立非法捕捞刑事案件282起,办理涉渔行政案件493起,成功破获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获公安部表扬。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

坚持首善标准 依法履职尽责

“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北京市市场监管系统始终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推进,坚持首善标准、主动对标对表、强化担当作为,全面有效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北京虽不在长江流域范围,但作为特大消费型城市,同处全国共抓大保护“一盘棋”。市场销售这一关键环节失守,必将影响禁渔体系整体治理效能。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在市区两级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动市、区、所三级监管执法力量,压茬推进各项工作。三年间,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1万人次,检查经营主体近60万家次,立案31起,罚没57万余元。
  针对北京头部电商平台和大型餐饮主体集中的特点,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科学统筹,织严织密监管网络。一是强化广告监管,建立包含“长江鱼”“野生”和“一江、两湖、七河”等词的广告专项监测词库,持续加强对传统媒体、互联网广告的日常监测,要求互联网广告企业建立广告应急处理机制及紧急联系人制度,确保第一时间屏蔽、删除违法广告。二是强化平台监管,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责令平台删除相关商品链接或暂停服务,同时联合物流行业主管部门约谈顺丰、申通、德邦等快递企业,签署“拒绝运输”承诺书,阻断平台商品流通渠道。三是强化水产经营主体监管,对大型农贸市场主办方开展培训指导,组织执法人员对水产制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商超、冷库等进行专项检查,将大型超市纳入北京市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实现通过手机扫码即可查询冷链产品追溯数据,提升监管效能。
  为进一步提升禁捕工作质效,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持续通过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增强企业自律意识。各区局对辖区餐饮企业开展入户宣传,累计向各类经营主体发放宣传海报1.6万余张。依托行刑衔接基础工作机制和“所所衔接”机制,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与公安、农业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协同联动,累计开展联合检查1126次。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

守住市场关口 筑牢禁渔“堤坝”

近年来,江苏省市场监管系统紧扣买卖两端“禁售”环节,积极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确保“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2020年,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联合沿江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建专项行动执法协作机制,建立线索移送、协办协查、联合办案、执法互认、信息交流、联合宣传6项制度。在此基础上,深入开展跨省联动执法,推动重点水产品跨区域全链条监管。2021年和2022年,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连续两年携手长三角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发布禁渔典型案例,展现了跨区域协作执法优势,有效发挥震慑警示作用。
  市场销售是长江禁捕非法利益链的关键一环。为守好这一环,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形成监管合力。对外,牵头与公检法、住建、交通、农业、商务等省级部门联合印发专项行动方案、禁售通告和进一步做好“岸上禁”工作的通知;对内,召集相关业务处室研究制定执法指引、通知函告、工作指南等10多份文件,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举措。
  针对长江鱼类洄游繁殖期间非法售卖行为高发的问题,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连续三年部署“春季护渔”“冬季禁售”专项执法行动,围绕网络交易、广告监管、食品经营三个方面,聚焦熟客交易、虚假宣传、发布违法广告、进货未查验、产品无合法来源等5类行为,严查严打非法交易。数据显示,2020年查处案件329起、2021年查处217起、2022年查处98起,违法案件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公开售卖情况基本不再发现。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江苏省市场监管系统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指导与自律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不断加强禁渔宣传教育引导,构建共管共治的社会氛围。通过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社会公众的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显著增强,“不捕、不卖、不做、不吃”长江鱼的“四不”共识基本形成。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严格执法强监管 精准打击显成效

自2020年实施长江禁渔政策以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积极作为,扎实有序推进“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三年来累计检查各类涉渔经营主体45.61万家次,查办案件593起。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局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内加强处室间沟通,对外加强部门和地区间协作,尤其是与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部门签署合作协议,为精准打击长江渔获物非法交易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上海市人大《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设水产品追溯平台。为此,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推动水产品市场流通追溯监管平台建设,实现水产品养殖、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信息及时全面上传至追溯监管平台。目前,平台已完成江阳水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等5家重点大型批发市场、755家标准化菜市场、572家商超和餐饮店的信息上传,累计上传水产品追溯数据74.3万条。在掌握水产品信息的基础上,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以本地电商平台、交易类网站、生鲜App和外省市电商平台上的本市商家为重点,开展了13轮网络专项监测,监测电商平台351万个次,共发现涉嫌违法线索219条,移送线索61条。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还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水产品市场、商超和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暗访调查,发现疑似违法线索35条,立案查处4起。
  聚焦组织领导、监管执法、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等内容,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制定考核细则,将其纳入基层市场监管执法检查考核项目。各区局按照考核要求,多措并举推动专项行动开展。金山、奉贤、闵行等区局制定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举报相关违法线索;静安区局将长江禁渔工作纳入区菜市场管理服务考核;嘉定区局编写业务指导书和检查要点,提升基层人员执法水平;闵行区局利用智慧云监管中心推进长江禁渔工作,取得实效。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

综合施策斩断非法捕捞渔获物链条

贵州河流众多,处于长江和珠江两大水系之间。全省9个市州88个县级行政区中,有7个市州59个县级行政区处于长江水系。“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贵州省市场监管系统严打各类涉渔违法行为,有效斩断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链条。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成立由省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连续三年将专项行动纳入高质量发展目标考核,推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深入推进专项行动。同时,与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等部门建立联合禁捕执法长效机制,与重庆市、四川省、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建立信息互通、案件移交等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与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等长江流域沿江省市建立网络交易、食品生产跨区域案件移送、协查协办、信息交流工作机制。目前,共处置外省市案件线索5条,与周边省市开展联合执法行动4次。省内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与农业农村、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1051次。
  为提升执法效能,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将专项行动纳入年度培训主要内容,累计开展培训3期,培训基层执法人员360余人次;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进基层活动,以重点水域县区为重点,开展禁渔业务交流、典型案例巡讲、执法疑问解答等活动,目前已在黔东南州、黔南州、毕节市组织开展4次活动,参加人员300余人次。根据涉渔经营者特点,该局归纳提炼“两查两看”的现场检查方法(一查经营的鱼种与进货凭证是否真实,二查是否以“野生鱼”“江鲜”等为噱头开展营销;一看鱼池、冰柜中水产品种类,二看店内外招牌、菜单宣传用语),提高基层发现案源和查处案件的能力。目前,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案件571起,查获非法渔获物220.8公斤,罚款46.95万元。
  专项行动期间,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还设计制作了“长江禁捕打非断链”宣传海报和行政告知书,并结合长江保护法宣贯工作,组织群众参与“长江禁捕打非断链”知识竞赛,累计超10万人参加。龙里县湾滩河镇村民还自发用苗族、布依族语言编排禁渔歌谣,沿村寨传唱,收到较好的宣传效果。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

紧盯关键环节 守护“一江碧水”

近年来,湖南省市场监管系统紧绷思想不松劲、紧扣责任不掉链、紧抓行动不断线,稳步推进“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为守护好“一江碧水”作出积极贡献。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按照“主要领导挂帅全面抓、分管领导专责具体抓、部门负责人一线抓”的思路,成立了以省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专项行动部署会、推进会、协调调度会,构建上下联动、内外协同、整体作战的工作格局。
  全省紧盯市场交易和餐饮消费关键环节,以市场、餐饮、网络、广告为重点,从严抓好监管,三年共检查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农贸(批)市场、商超66万家次,检查餐饮单位90.8万家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17.65万个次,整改大量涉渔广告宣传不规范问题;严查大案要案,突出餐饮服务单位、农贸市场、商超等水产品加工经营场所,全面深挖摸排,斩断非法交易野生渔获物产业链,三年共查办非法采购经营无合法来源水产品案、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案等案件387起,罚没金额87.68万元,查获非法渔获物超1000公斤,益阳市沅江市周某收购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案为全省首例适用长江保护法的案件。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注重以案促教,坚持“打”“宣”结合,全方位、广角度、多形式开展长江禁捕宣传工作。执法人员充分利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时机,采取上门宣教、发放手册、张贴海报、悬挂横幅、开设普法专栏等方式,常态化开展禁渔宣传。三年来,全省曝光典型案例69起,组织普法宣传讲座1000余场,群众法治意识和科学理性消费观念明显增强。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

打好禁捕“组合拳” 携手共护母亲河

湖北是长江径流里程最长的省份,“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任务重、难度大、关键环节多。近年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实现禁渔秩序总体稳定、禁捕成果持续巩固。
  坚持网上“打非”,强化全时段监测。加强对电商平台的实时监测,严禁网上售卖“长江鱼”“汉江鱼”等非法渔获物,采取向相关平台企业发送提示函、集体约谈等方式,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发现涉嫌违法信息600余条,逐一督促整改到位。
  严格岸上“追溯”,实行全过程监管。加强从生产、流通到消费全过程监管,严禁采购、加工、销售非法渔获物,严禁标注“长江”“汉江”“清江野生鱼”等字样,严禁经营食用“野生江鲜”“野生河鲜”等菜品,共检查涉渔经营主体379.4万家次。
  推进市场“断链”,落实全环节清理。紧盯登记注册、餐饮服务、广告监管三个环节,发布规范餐厅禁食非法渔获物菜单指南,重点监测涉及非法渔获物交易的广告,共检查酒店、餐饮单位170.2万家次,整改问题9500余个,监测抽查广告超500万条次。
  为持续巩固专项行动治理成果,湖北省市场监管系统加强宣传引导,在各类市场和餐饮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张贴禁售通告,组织经营主体签订禁售承诺书,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发布公益短信,全面营造“不捕、不卖、不做、不吃”非法渔获物的良好氛围;提升治理水平,打好投诉举报、消费维权、案件查办“组合拳”,重点查处收购、加工、销售非法渔获物等违法行为,起到“打击处理一个、警示震慑一片”的效果;开展联动共治,建立“鄂渝川黔”和沿江十省市跨区域监管执法协作机制,联合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的通告》,坚决斩断市场销售黑色产业链。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规范经营秩序 净化市场环境

近年来,江西省市场监管系统持续深入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销售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
  聚焦生产加工环节,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水产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经营主体是否采购、加工非法渔获物,产品标签标识是否使用“长江野生鱼”“鄱阳湖野生鱼”“野生江鲜”等字样,督促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聚焦市场销售和餐饮环节,江西省市场监管局严查餐饮企业、集贸市场等是否使用“河鱼江鲜”“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字样进行宣传,依法查处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市场价格和竞争秩序稳定。
  监管过程中,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加大对涉渔市场,尤其是长江流域江西段、鄱阳湖以及实施禁捕区域的水产品经营者、餐饮企业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其不得采购、销售、使用非法渔获物。同时,着重发挥智慧监管效能,指导督促水产品经营主体运用“赣溯源”平台更好地履行主体责任,推进水产品市场流通领域信息归集电子化和动态管理数字化,实现水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信息真实、查询便捷。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江西省市场监管系统共检查水产品及其制品生产经营单位1.67万家次,定向监测电商平台5.7万个次,督促下架、删除或屏蔽涉及水产品及其制品的非法交易信息63条;针对非法采购经营无合法来源水产品、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情形,立案114起,查获无合法来源的渔获物227.2公斤,罚没金额51万元;向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移送线索44条次,配合或联合开展执法检查372次。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强化数字赋能 织密监测网络

“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开展期间,浙江省市场监管系统强化数字赋能,织密监测网络,严把“四个环节”,为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贡献了市场监管力量。
  严把企业准入环节。借助浙江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切实加强源头管控,对已注册经营主体使用“长江野生鱼”等不符合规定字样的,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工作,经营主体在注册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时,也不得使用“长江野生鱼”等字样。截至目前,全省800多万户存量企业和新登记的424.9万户经营主体名称及经营范围中未发现“长江野生鱼”等字样。
  严把网络交易环节。借助全国网络交易监测平台,督促省内主要电商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升级平台管控策略,加大对违法违规商家的处置力度,及时发现和遏制问题苗头。截至目前,共监测网店235.9万家、商品数据714.7万条,发现风险线索143条;监测电商平台近8万个次。
  严把互联网广告发布环节。借助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开展涉渔广告分级监测,加大对通过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广告的监测力度,累计监测广告940万条。同时,设置“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鱼”“野生河豚”“野生刀鱼”“拉网”“圈网”“扒网”等关键词,发现含敏感关键词的广告16.6万条,对含有敏感字样的广告线索均派发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查。
  严把流通餐饮环节。在流通领域,充分运用“浙冷链”“浙食链”平台,以农贸市场、冷库、超市为重点,分批次对生鲜、冷冻水产品实施全覆盖检查,做好线上追溯、线下核实,确保食品“全受控、无遗漏”。在餐饮领域,以“浙江外卖在线”平台为抓手,通过强化平台管理、商家管理、厨房管理和配送管理,破解网络餐饮线上交易监管难题。
  专项行动开展期间,浙江省市场监管系统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其中包括非法交易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案件2起。临海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王某销售“灵江刀鱼”案,经与公安、渔业等部门联合执法,成功实现“捕、运、销”全链条打击,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查扣船只2艘,当事人以“灵江刀鱼”冒充“长江刀鱼”贩卖牟利,涉案金额超8000万元。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

以“十年磨一剑”的韧劲推动工作走深走实

自长江禁渔工作启动以来,安徽省市场监管系统始终保持“十年磨一剑”的韧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省共检查经营主体127.7万家次,查办案件1154起,发布5批32个典型案例。
  聚焦重点,坚决实现“四无目标”。紧紧围绕“生产企业无加工,线上线下无销售,餐饮单位无供应,所有环节无广告”的“四无”工作目标,着力夯实监管根基,动态掌握餐饮服务单位和水产品经营主体底数。在此基础上,突出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场所,沿江岸线、违法行为多发地等重点区域,春季刀鲚、秋季江蟹等重点交易时段,采取日间巡查和夜间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与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严打违法违规行为。
  深化协作,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签署沪苏浙皖“长江禁渔”执法合作备忘录,围绕网络交易监管协作、广告监管协作、水产经营企业监管协作3项重点任务,连续三年开展集中研讨,联合发布2批典型案例;与上海、江苏、浙江、湖北、湖南、四川等地就农贸市场监管、溯源体系建设、网络交易监测、掌上执法等方面开展学习交流,共同提升监管能力。
  多方互联,合力斩断“利益链”。与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建立定期会商、线索通报、明察暗访、挂牌督办等机制,推动信息互通共享,加强行刑衔接。枞阳县整合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水行政执法人员和装备,在乡镇成立联合执法指挥中心,将执法力量下沉至沿江岸线,切实提高执法效能。
  群策群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全国市场监管系统率先组织开展“两承诺一倡议”活动,共有2217家市场开办者、2.3万家餐饮服务单位公开承诺“不卖”“不做”长江禁捕水域野生鱼鲜,举办消费者“不食”长江野生鱼鲜倡议活动117场;印制禁售禁食海报和消费提示卡等各类宣传材料97万份,兑现举报奖励1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