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之声
  • 广告创意“守正出新”有红线
    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广告合规提示
  • 发布时间:2025-07-18 14:03      信息来源:扬州市市场监管局

当前,“苏超”(江苏省城市足球联赛)持续火爆,绿茵场激情四溢,赛事热度不断攀升,众多品牌希望借势提升自身声量。在此背景下,江苏省扬州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广告合规提示,明确要求相关广告创意在合规框架内开展,既要“守正”立本,又要“出新”传扬,以维护广告市场秩序,防范虚假违法宣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该提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江苏省广告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坚守合规底线,明确“不可为”清单

提示为广告发布划定多条红线。在政治导向与社会风尚方面,广告不得借“苏超”赛事名义进行与国家政策相违背的商业宣传,不得借重大国事和政治活动开展商业营销,必须坚守正确的政治导向。同时,广告内容的表现形式要健康向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得包含低俗内容,也不得有损害赛事参与方形象、伤害公众感情的信息。

在真实性与授权使用上,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严禁虚构与“苏超”赛事关联的内容,比如伪造合作资格、虚假赞助信息等,禁止使用虚假数据或具有误导性的表述。未经授权,不得使用“苏超”“江苏省城市足球联赛”的名称、队徽、赛事标志、球员肖像等知识产权,官方合作伙伴也不得超范围宣传,例如擅自使用“独家指定”“唯一合作”等未获授权的表述。

此外,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需经过有关部门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不得在公众场所发布任何形式的烟草(含电子烟)广告;互联网广告若以“苏超”赛事相关知识分享等形式推销商品,需显著标注“广告”字样,并规范购物链接内的广告内容。

规范代言行为,鼓励创新表达

提示明确规定,不得选用存在违法违规、违背公序良俗行为的球星、艺人、网红等担任代言人,且代言人需真实使用所代言的商品,禁止为未体验过的产品进行推荐、证明。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鼓励各广告经营主体发挥行业专业优势,结合“苏超”赛事主题,运用数字化、互动化等创新技术,设计制作主题鲜明、形式新颖的公益广告等作品,借此宣扬本土历史文化特色,展示城市文明形象。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违法违规广告,可及时拨打12315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