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检查文书
-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 发布时间:2025-05-16 15:32 信息来源:反垄断执法一司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反执一调查〔 〕 号
:
本局于 年 月 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市监处罚〔 〕 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反垄断专用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 份, 份送达,一份归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