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公布2026年食品安全领域典型案例
- 发布时间:2026-04-20 15:03 信息来源:中国质量报
记者近日从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以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系统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充分发挥执法“铁拳”警示震慑作用,依法查处一批食品安全领域掺假掺杂、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宣传内容、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集中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据了解,2025年以来,黑龙江省市场上出现以鸭肝冒充鹅肝、以巴沙鱼冒充龙利鱼、擅自更换食品标签虚假标注、对普通食品进行功效宣传等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本次公布的5起案例中,有两起案例与经营掺假掺杂食品有关,分别是哈尔滨市道里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哈尔滨市道里区某食品店经营掺假掺杂食品案和哈尔滨市道外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哈尔滨市某学校食堂超范围经营,用巴沙鱼冒充龙利鱼制售掺假掺杂的食品案。
在哈尔滨市道里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哈尔滨市道里区某食品店经营掺假掺杂食品案中,当事人销售的法式鹅肝经抽检检出鸭成分,未检出鹅成分。当事人在出具的销售票据中将产品名称标注为“鹅肝”,且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这种以鸭肝冒充鹅肝销售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掺假掺杂,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在哈尔滨市道外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哈尔滨市某学校食堂超范围经营、用巴沙鱼冒充龙利鱼制售掺假掺杂的食品案中,当事人带量菜谱中某菜品显示用料为龙利鱼,经查询食品采购与进货查验记录,发现其当日仅购进巴沙鱼片,未购进龙利鱼。同时,当事人还存在超范围制售冷食类食品烤肉拌饭和三丝爆豆,构成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发生变化未及时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的违法行为。
另外3起案例分别是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绥芬河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案,佳木斯市汤原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汤原县某食品商店对商品功能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以及哈尔滨市道里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黑龙江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及生产经营感官性状异常食品案。
其中,在哈尔滨市道里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黑龙江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生产经营感官性状异常食品案中,当事人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未按要求贮存食品,生产经营的奶黄包、豆沙包食品存在斑点。其员工在食品处理区工作时佩戴手表,涉案面食类餐食烧熟后送至学校时间超过4小时,违反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相关要求。本案的查处不仅有力震慑了餐饮服务环节的违法行为,同时彰显了市场监管部门守护校园食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决心。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类食品经营主体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得以次充好、掺假掺杂、虚假标注、虚假宣传。该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