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公平竞争审查的有效性和约束力,促进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打破各类行政性垄断,防止相关政策措施排除、限制竞争,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助推商事制度等领域改革提速增效。衢州市注重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模式,不断探索方法、创新举措、借势借力、发挥优势,以机制为基础、模式为要点、效果为导向,推进和创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3+1”模式(即:3机制,1流程),加大力度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创新重大政策措施审查工作新方式,持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迈向新高度,营造最优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一、建立健全审查联动机制,确保审查无缝对接
强化与司法审查工作联动,建立审查联动机制。政策制定机关以市政府(市府办)名义起草或标明“经市政府同意”的部门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增量文件在依法提请市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核时,应提供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意见,将“起草部门是否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和有无评估意见”作为形式初审必备要件。不能提供公平竞争审查结论和协查评估材料的,市政府法制机构将不予受理。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协查意见纳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内容,供市政府决策时参考,确保重大政策增量文件审查工作实现无缝对接,审查覆盖率达到100%。
二、优化审查咨询工作机制,形成审查长效机制
在严格落实“谁制定、谁审查”原则的基础上,衢州市建立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制度,对拟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名义出台的政策措施,或部门标明“经市政府同意”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存在疑难问题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制定机关在文件征求意见期间内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审查咨询需求,并提供书面咨询函、公平竞争审查表、政策措施文稿、起草说明(出台政策的缘由和依据)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政策起草部门对政策文件进行“体检”把关,提供相关协查意见,原则上在7个工作日内向政策制定机关出具协查意见,切实帮助提高各成员单位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借力审查评估工作机制,提升审查工作覆盖面
鉴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专业性要求很强,政策制定机关人员很难具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所需要的经济、法律法规及产业情况等方面的知识储备,为提升审查质量,衢州结合实际,借势借力,在全省率先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深入推进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对全市本级31个成员单位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还在执行的政策文件进行全面的“体检”,全面抽查2017年至今所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还在执行的政策文件400份,抽查6个县(市、区)政府及部门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还在执行的政策文件420份,通过借力审查评估,提升审查工作覆盖面,及时发现并纠正一批政策措施排除、限制竞争问题。
四、创新审查工作流程,推动审查工作质效
衢州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创新审查工作模式,引入第三方评估完善审查工作流程,即对政策制定机关以市政府(市府办)名义起草或标明“经市政府同意”的部门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增量文件采取集中审查方式,政策制定机关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涉及市场经济主体活动的增量文件稿等相关材料,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全面审查,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意见,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第三方评估意见反馈政策制定机关,政策制定机关对评估意见中涉嫌违反审查标准的相关条款修订情况或相关解释说明反馈至市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闭环式”审查模式,做到事前纠正政策措施排除、限制竞争问题,取得较好效果。截至目前,已对4件涉及市场主体的新增重大政策措施出具审查评估意见,丰富审查方式,有效提高审查质量,助推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迈向新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