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
  •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310号(科学技术类018号)提案答复的函
  • 号:
  • 2019-1574229543114
  • 主题分类:
  • 政协提案复文
  • 号:
  • 国市监提〔2019〕77号
  • 所属机构:
  • 标准技术管理司
  • 成文日期:
  • 2019年08月15日
  • 发布日期:
  • 2019年11月20日
  •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310号(科学技术类018号)提案答复的函
  • 发布时间:2019-11-20 02:06    

民盟中央:

您党派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国标准制修订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工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近年来,我局坚持改革创新、协调推进、科学管理、服务发展的理念,以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为中心,持续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推动标准化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开展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组织对11224项现行有效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进行了评估清理,除少数例外领域,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已废止或转化为推荐性标准。国家标准按照力争一个领域有1-2项通用标准,管住管好若干类产品和服务的原则,优先制定通用型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标准体系整体呈现单项标准覆盖面宽,总体数量少而精的特点,强制性国家标准数量将稳中有降,覆盖面会越来越大、越来越全。截至2018年底,强制性国家标准由3600多项减少到2111项。今后一段时间,将持续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整合修订工作。

(二)开展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按照废止一批、转化一批、修订一批的目标,标准委组织开展了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对现行的10万余项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及制修订计划项目进行了全面集中复审。经复审,确定了需要废止的国家标准及计划2355项、行业标准及计划4886项、地方标准及计划5130项。上述复审结论正在落实,国家标准滞后和交叉重复矛盾问题得到初步解决,促进了推荐性标准存量的优化,进一步缩减了推荐性标准的数量和规模,提高了标准体系的协调性和适用性。

(三)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工作。我国一贯高度重视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对接工作,从1982年我国开展采用国际标准工作以来,不断推进采标工作,提高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的一致化程序。截至2018年底,我国逾万项国家标准在制定过程中采用ISOIEC等国际标准。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消费品、装备制造业等重点领域国际标准转化,明确提出国际标准化转化率在消费品领域达到95%、装备制造业达到90%的目标,并制定措施,积极推进相关国际标准的转化。消费品领域轻工和纺织行业国际标准转化率已分别达到86%94%,装备制造领域土方机械、林业机械等国际标准转化率达到90%以上。

(四)强化国家标准制定过程管理。建立并实施了技术委员会委员联名申报制度,对获5名及以上委员支持的国家标准计划申报项目,技术委员会必须提出处理建议并组织委员进行审议。建立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平台,将公开征求意见环节纳入标准制修订系统,建立网上统一公开征求意见平台,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制定提供便利渠道,确保国家标准制定的公开透明

二、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相关工作措施,推进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建设。

(一)强化国际标准转化。组织开展国际标准转化情况调研,了解我国转化国际标准与国外先进标准的需求,摸清底数。在此基础上,编制国际标准转化专项行动计划,提出今后一段时期重点领域国际标准转化项目清单,支持开展相应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快推动我国重点领域标准与国际接轨。

(二)进一步强化标准的立项评估。进一步完善国家标准立项评审制度,强化对拟立项项目必要性、适用性和可行性的评估,同时,强化对拟立项国家标准成熟度的把关,确保从源头上把好入口关。建立立项项目评估复议制度,保证重要急需标准及时立项。

(三)压缩国家标准制修订周期开展对技术委员会标准制修订周期的专项考核,不断提升技术委员会工作能力和工作时效。确保国家标准制修订周期在上半年压缩至36个月的基础上,到今年年底压缩到30个月,明年年底实现24个月改革目标要求。同时,对2015年以前的2600余项未完成的项目,分批组织专项清理,重新进行评估,及时终止制定必要性不足和短期内无法完成的项目。

(四)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推动《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标准样品管理办法》尽早出台,启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修订工作,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将形成的好做法好机制以制度的方式固化下来,形成长效机制。

抄送: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5),国务院办公厅。

   联系部门及电话: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 010-82262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