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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懿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我国自动驾驶汽车法律法规体系》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自动驾驶汽车相关标准制定的建议,对我们工作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我们高度赞同。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标准化在自动驾驶领域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会同相关部门推动标准体系建设、重点标准研制等工作。
一、已开展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相关部门,协同推进辅助驾驶标准化工作。
(一)构建标准体系架构。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会同工业和信息部于2017年和2023年先后发布两版《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以下简称《建设指南》),指导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相关标准制修订,充分发挥标准对车联网产业关键技术、核心产品和功能应用的引领作用。在《建设指南》指导下,统筹协调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等多方资源,共同开展自动驾驶相关标准制定工作。
(二)研制重要国家标准。目前,在自动驾驶领域已立项16项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包括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其中《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通用技术要求》《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功能场地测试方法及要求》《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功能道路试验方法及要求》等7项国家标准已正式发布,《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功能仿真试验方法及要求》《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泊车系统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等5项标准已完成报批稿,目前正在加快推动强制性国家标准《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等4项标准研制工作,初步形成支撑自动驾驶通用功能准入管理需求的标准体系。
(三)加强标准宣贯实施工作。指导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4)等标准化技术组织和行业协会持续开展标准宣贯工作。一是通过“标准云课”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标准宣贯活动。二是建立标准应用验证反馈机制,处理辅助驾驶相关标准的意见建议。三是推动相关标准在产业链主企业先行先试,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应用,有效提升标准的应用实施效能。
二、下一步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将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一起,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加快推进标准法规制定进度,持续推进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标准体系建设,巩固并扩大标准法规协调成果。持续推动自动驾驶领域制定20项以上国家标准,服务行业监管、引领技术创新,为自动驾驶产品的研发与应用提供清晰的标准指导。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