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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扩大企业注册计量师自愿注册服务改革试点的通知
天津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委),中国计量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充分发挥计量人员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企业计量人才队伍建设,在总结重庆市、四川省试点的基础上,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在天津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甘肃省和中国计量协会扩大企业注册计量师自愿注册服务改革试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参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积极开展企业注册计量师自愿注册服务试点,为充分发挥计量职能和技术优势帮扶企业发展,强化企业计量创新能力建设,完善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提供实践经验。同时,请试点单位结合注册计量师注册工作,充分发挥计量人才的技术引领作用,探索建立计量人才支撑企业产品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的方法路径。
二、试点期到2025年12月31日,天津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委)和中国计量协会要深入研究、周密制定试点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形成企业注册计量师自愿注册工作指南,包括工作流程、相关证书和表格等,于2025年2月20日前报送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经同意后再正式实施。
三、天津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委)和中国计量协会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引导、行业自治、企业自愿参与的工作机制,督促企业注册计量师实施机构严格遵守计量、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审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进企业注册计量师注册试点工作合法合规、可持续发展,强化企业注册计量师自愿注册行为监管,为满足企业计量需求,促进企业计量人才作用有效发挥,完善企业计量体系,提升企业计量能力提供计量人才政策供给。
四、天津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委)要在本行政区域内确定与计量相关的学协会作为企业注册计量师自愿注册试点实施机构,同时强化计量专业项目考核监管约束,加强对获得企业注册计量师注册证人员和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避免出现只“放”不“管”。天津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委)指定试点实施机构和中国计量协会要有效控制廉政风险,不得收取或变相向企业收取注册费用,注册对象范围要面向社会放开,不能仅限于注册实施机构的会员单位。企业注册计量师注册证书名称为“企业注册计量师注册证”。
五、天津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委)和中国计量协会要尽快建立完善防范化解风险机制,及时加强试点政策解读,注重舆论引导,及时解决注册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场监管总局请示报告。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