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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各大区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量科学(测试技术)研究院(所),各国家专业计量站,中国计量协会:
为规范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行为,推动提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工作质量、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市场监管总局定于2025年8月至11月开展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市场监管总局依法授权或进行能力确认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二、检查依据
(一)《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抽查“双随机”工作实施细则》;
(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三)《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
(四)《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
(五)相关计量技术规范。
三、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制度建设、能力建设、行为规范、数据证书等4个方面。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行为:擅自更换、封存、停用、注销、破坏计量标准;出具虚假、不实证书或者报告;未建计量标准、违反计量技术规范、指派不满足工作要求的人员,擅自超过能力确认或者授权的期限、范围开展相关计量检定、型式评价等任务。
四、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机构自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五、检查要求
(一)检查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公开、协同推进的原则,现场检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20%。
(二)检查工作由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组织,中国计量协会协助落实。
(三)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要高度重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于8月15日前通过市场监管总局“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管服务系统”报送自查情况。使用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可在系统页面上点击“在线客服”或者拨打010-56738666电话咨询。
(四)被抽查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积极配合抽查工作,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按期完成整改。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暂停开展相关授权范围的检定、测试活动。
(五)市场监管总局将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对于涉企监督检查结果,将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联系人:计量司 徐战菊 010-82261847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5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