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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国家质检中心提质优化三年行动方案
(2026—2028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各国家质检中心:
《国家质检中心提质优化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已经2026年8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5次局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家质检中心提质优化三年行动方案
(2026—2028年)
国家质检中心是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核心组成部分,是推动技术迭代、支撑产业升级、保障产业链安全、促进科技创新的重要技术力量。为切实解决部分国家质检中心存在的功能定位不准、技术能力不强、运行管理不优、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推动其整体提质升级,更好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与高质量发展大局,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国务院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意见》落实落地,顺应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趋势,坚持以“质量三强一基”为工作导向,坚持“控制总量、优化存量、严格增量”,坚持战略引领、创新驱动、效能导向,深入落实“十五五”规划相关部署,通过三年系统攻坚,推动国家质检中心在功能布局、技术能力、管理运行和服务效能上实现整体跃升,重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新批筹不少于30家,相关国家质检中心占比提升至40%以上,建成与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相适配、定位清晰、技术先进、管理规范、公信力强、支撑有力的现代化国家质量技术支撑体系,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提供坚实检验检测技术保障。
“排查清理年”(2026年):开展精准摸排,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坚决依法依规实施靶向清理,系统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各中心发展定位。统筹推进超期筹建未成、运行效能低下等中心的撤并整合,结合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创新试点工作,实现存量结构的优化重塑。
“优化提质年”(2027年):深化清理优化任务,通过综合能力评估,对低效重复机构实施清理整合。聚焦国家战略和产业急需,着力补齐核心能力短板,攻克关键技术瓶颈,深化数字化转型,创新服务模式,显著提升对重点领域和产业发展的技术支撑能力。
“巩固提升年”(2028年):全面巩固提质优化成果,健全长效发展机制,推动一批国家质检中心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推动高价值检验检测服务有效嵌入制造业各环节,形成布局合理、效能突出、保障有力的国家质检中心体系,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支撑作用全面显现。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体系布局,实施动态管理
1.开展精准摸排,建立动态台账。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现代化产业体系布局,对辖区内国家质检中心的服务领域、技术能力与产业发展需求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评估,形成“一中心一报告”,并建立动态管理台账。
2.实施靶向清理,优化存量结构。在全面评估基础上,对存在出具虚假报告、不实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清理出列;对长期难以完成筹建任务的,撤销批准文件、终止筹建;对区域内业务相近、交叉重复的,进行优化整合。对服务的传统产业已严重萎缩、长期无法为区域主导产业或国家战略提供有效技术支撑的国家质检中心,依法依规予以撤销。此项清理工作将作为一项长效机制,持续优化国家质检中心存量资源。
3.严控增量准入,确保精准服务。新筹建的国家质检中心,必须紧密对接国家及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发展规划,确保其能力供给精准服务于新质生产力培育,杜绝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与产业需求脱节。
4.健全“有进有出”动态机制。完善国家质检中心准入、能力评估和退出管理办法。建立以支撑产业创新、服务监管效能为核心的综合评估体系,评估结果与政策支持、动态调整直接挂钩。支持各地在省域范围内统筹国家质检中心布局,按照“撤多建少”“撤一建一”的方式优化存量、严控增量。
(二)攻坚关键技术,提升检验检测核心能力
5.实施关键技术突破试点。引导国家质检中心围绕产业基础再造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需求,开展试点,组织力量重点攻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生物安全等领域“测不了、测不全、测不准、测不快”的瓶颈性检测技术和方法。三年内实现百项以上关键技术突破。
6.强化科研攻关与成果转化能力。鼓励国家质检中心积极承担国家及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深化产学研协同,提升原创性科研成果供给能力。鼓励国家质检中心自建高能级检验检测技术研发中心,夯实质量技术基础研究的“国家队”实力。
7.强化标准与规则引领能力。推动国家质检中心从“执行、参与标准”向“主导标准”升级。鼓励牵头或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修订,加快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和方法。
8.提升关键技术竞争力。支持国家质检中心在前沿检测技术、核心装备研发等方面争取领先优势,加强核心知识产权储备与国际实验室间比对,在国家重点发展领域组建或参与标准检测认证联盟,增强技术话语权。
(三)规范运行管理,提升治理效能
9.优化内部决策与管理机制。推动国家质检中心完善符合其功能定位和科研检测规律的内部治理结构。优化技术决策机制,支持设立专家技术委员会或专家咨询组织,提升重大技术决策的科学性与权威性。完善内部管理流程,在项目立项、资源统筹等方面提升运行效率。
10.强化全流程质量控制与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并持续完善对标国际通行规则的质量管理体系。强化对样品管理、检验过程、数据记录、报告出具等全链条的规范控制与内部审核。建立并落实数据真实性责任制,坚决防范和严肃处理数据造假、报告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筑牢质量生命线。
11.加快数字化智能化转型。鼓励制定实施数字化转型指南,推动检测设备、数据采集、业务流程和管理决策的数字化升级。打造“智慧实验室”示范。新建、重组中心需同步规划数字化能力。2027年底前,基本实现所有国家质检中心与全国统一的检验检测智慧监管平台深度对接、数据互通、报告统一赋码。
12.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与激励。鼓励国家质检中心建立健全与中心发展目标相适应的人才培养与梯队建设机制;加大高水平技术人才、标准化专家等引进与培养力度;探索建立更加高效的科研项目管理与激励办法,激发技术人员创新活力。
(四)深化服务拓展,强化支撑作用
13.服务企业质量升级,夯实微观基础。分层分类强化对产业链龙头、专精特新“小巨人”、中小微企业以及“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质量技术服务。通过提供先进检测分析、工艺诊断、可靠性评价等技术服务,帮助经营主体改进生产工艺、强化过程控制,提升产品质量的先进性和可靠性。探索检验检测资源共享模式,降低企业创新成本。
14.支撑产业质量提升,破解堵点难点。鼓励国家质检中心主动嵌入重点产业链,围绕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基础软件、新一代信息技术、低空经济、生物科技等产业,开展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等测试评价与验证,推动智能检测、无损检测、AI视觉检测、数字孪生等新型检测技术更加广泛嵌入生产制造全过程,打通“研发—中试—量产”的质量验证堵点。积极推动检验检测“一产业集群一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依托国家质检中心等优势资源,建设一批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检验检测集聚发展,为产业链供应链质量一致性、可靠性提升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15.融入区域发展,发挥基础作用。推动国家质检中心立足区域特色,服务县域经济特色产业,提供一体化集成式质量技术服务,助力区域产业质量提升。鼓励加强高精尖检测装备投入,提升在极端条件、复杂场景下的测试验证能力,夯实产业发展的质量基础设施。
16.提升国际影响与互信水平。积极推动进出口产品标准与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国际合作。推动优势产业领域检测结果国际互认。深化与国际知名技术机构的合作交流,打造“中国检验检测”品牌。积极参与全球质量治理规则制定,深化中国检测认证制度的国际推广应用,增进国际互信与融通。
三、实施步骤
(一)排查评估与集中清理阶段(2026年8月—2026年12月)。总局印发方案并动员部署。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于2026年9月底前,组织精准摸排,形成“一中心一报告”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12月底前,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评估结果和总局复核意见,依法依规完成靶向清理和优化整合工作。
(二)优化提质阶段(2027年1月—2027年12月)。全面启动并深入推进核心技术攻坚、数字化转型、服务模式创新等重点提质任务。聚焦国家战略和产业急需,着力补齐核心能力短板,攻克关键技术瓶颈,显著提升对重点领域和产业发展的技术支撑能力。总局加强跟踪指导落实。
(三)巩固提升与总结验收阶段(2028年1月—2028年12月)。对三年行动成效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健全以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成效为核心的长效评估机制,推广先进经验。总局对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和国家质检中心提质优化成效总结核验。
四、组织保障
总局负责统筹协调和政策指导,围绕关键时间节点和重点任务目标,通过调研等方式了解进展,科学研判实施效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本辖区内国家质检中心提质优化的组织与推动落实,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聚焦中心能力提升、服务产业实效等核心成果,建立常态化的成效跟踪与业务指导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附件:预期成果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