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066号建议的答复
  • 号:
  • 11100000MB0143028R/2025-810699
  • 主题分类:
  • 人大建议复文
  • 号:
  • 国市监议〔2025〕32号
  • 所属机构:
  • 执法稽查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6月10日
  • 发布日期:
  • 2025年06月20日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066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5-06-20 09:12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第5066号建议的答复


李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酒类产品过度包装现象加大监管力度的建议》收悉,经商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部分酒类产品存在过度包装现象,不仅增加了消费者的经济负担,而且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还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同时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的问题。对酒类产品过度包装问题,您从立法、标准、机制和创新等方面提出的建议,对治理酒类过度包装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2022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酒类生产经营主体44972家次,抽查酒类包装产品2388批次,其中抽查不合格10批次,责令改正48件,办理酒类过度包装行政处罚案件4件。从前期执法检查数据来看,酒类产品过度包装比例在0.4%左右,酒类产品经营主体过度包装比例在0.1%左右,这说明绝大部分酒类产品和商家的包装是符合标准要求的。但可能与您对酒类包装的日常感受并不一致,这背后实际是标准要求与朴素观感的差异。酒类,特别是白酒类产品,其包装一直重视文化层次和精致感,目前的酒类包装的标准限值也是在行业惯例的基础上制定的。正如您指出的:“标准允许的酒类产品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而瓶体部分则因为与内装物(酒体)直接接触,按照字面意思可排除在这20%的成本之外。对于高档白酒而言,即便企业严格按照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执行,依然可通过采用较为奢华的瓶体和外包装的方式摆脱标准束缚”。

一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包括酒类产品在内的过度包装治理工作,取得了重要成效。一是推动政策出台。2022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一道,推动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9号),初步建立了过度包装国家治理体系。生态环境部在“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中部署开展了包装原料绿色替代研究,2024年推动国务院颁布实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二是完善标准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制定发布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其中对包括酒类在内的47类商品(含31类食品)的包装层数、包装成本和包装空隙率等进行了规定,并于2022年和2024年分别制定发布了第1号和第2号修改单,加严了月饼、粽子和茶叶等产品的相关包装要求。三是开展专项治理。对社会关注的月饼、茶叶等重点商品开展专项整治。2022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2022年8月,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集中整治商品过度包装、“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券等问题的通知》,组织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2023年4月,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四是引领多元共治。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开展公开承诺等活动。指导各地在茶叶产销旺季,利用茶博会等展销平台开展宣传引导活动。策划制作了两则公益广告《茶者精神》《新买椟还珠》在央视和网络媒体投放。指导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茶叶流通协会联合发布“倡导茶叶适度包装,推动绿色文明消费”倡议书。五是探索长效机制。修订出台《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明确“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另有规定的,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其采用的包装标准”。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出台《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将过度包装商品纳入网络交易禁限售商品目录,加强网络监测巡查。制定出台《过度包装行为执法指引(第一版)》,切实增强标准实施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联合国家邮政局建立实施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实施《关于加快我国包装产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行业协会、包装企业加强包装领域技术创新,推动研发可替代铝塑和多层塑料复合结构的单层包装,可实现软塑包装材料减量20%—40%,且包装废弃物易回收利用。

下一步,针对您提出的标准执行、监管机制、技术创新等建议,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生态环境部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强化标准实施。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加强《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及其第1号和第2号修改单的宣贯,督促指导包括酒类在内的食品、化妆品的生产者严格遵守《标准化法》《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其采用的包装标准。二是加大监管力度。聚焦月饼、粽子、茶叶、保健食品和酒类等节日商品,指导食品生产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优化产品包装设计,减少包装层数,压缩包装空隙,加强包装材料管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不符合食品安全、限制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等有关要求的,一律从严查处,严防食品“过度包装”问题反弹回潮。三是推动技术创新。推动以减少过度包装为目标的新设计、新材料、新工艺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为技术创新成果推广与应用提供坚实基础;加快推行包装产品绿色设计,进一步培育包装行业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提出绿色包装解决方案。持续推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扩大行业覆盖范围,制修订更多重点行业碳排放核算方法。四是引导多元共治。通过宣传引导、警示教育、行业自律、消费实践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高经营者、消费者自觉抵制过度包装的观念和社会监督的参与程度;压实平台责任,促进电商包装减量;推广绿色包装,鼓励开发全生命周期易回收、轻量化可降解包装,促进全社会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经营和消费理念。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