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第7722号建议的答复
尹同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汽车出口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议》收悉,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设汽车出口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议契合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们高度赞同。建立健全汽车出口质量管理体系,对提升中国汽车全球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一是不同国家和地区汽车法规和标准差异较大,如欧盟汽车安全认证标准、美国环保排放标准等,建设完善企业出口汽车质量管理体系,企业可以更好遵循目标市场的法规要求,提高出口汽车质量安全合规水平,避免因不符合当地法规而面临处罚和召回等风险。二是有助于企业持续稳定地提供优质产品和售后服务,帮助企业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赢得海外消费者的信任和认可。同时引导行业产品质量提升,推动产业技术升级和创新,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提高中国汽车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前期已开展工作
(一)推进建设中国汽车出海质量担保与售后服务相关研究。为助力中国汽车出海,市场监管总局召回中心于2024年启动了中国汽车出海质量担保与售后服务相关研究工作,通过深入企业实地调研、召开行业研讨会议,系统分析了我国出海汽车企业面临的国外标准法规获取渠道不畅通、市场风险预判能力差、售后处理流程不健全、废旧零部件返境难等突出问题。旨在解决中国汽车出海中面临的难点和堵点,通过整合标准数据库、海外召回数据和网络舆情信息等,构建汽车出海质量担保知识图谱,具备出口汽车售后服务现状调查研究、国外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标准跟踪解读、市场信息与用户案例动态分析、体系规划、人员培训、国际合作等技术能力,面向我国出海汽车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
(二)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助力汽车出口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我国汽车出口规模和效益持续提升。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4年我国汽车整车出口585.9万辆,比上年增长19.3%。针对汽车产业国际化发展,一是指导行业组建中国汽车企业国际化发展创新联盟、汽车标准国际化中心(日内瓦)等,加强海外重点国家和地区政策法规、技术标准、信息情报(含产品质量)等研究,就跨境数据保护和监管、新能源汽车及电池运输安全、标准法规及检测认证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题工作。二是出台《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提高海外合规经营能力”等方面18条支持措施,有力推动新能源汽车贸易高质量发展。三是指导行业机构开展汽车及动力电池碳足迹管理研究,编制《汽车及动力电池碳足迹管理指南》,加快构建我国汽车产品及动力电池碳足迹管理体系,更好服务汽车企业低碳绿色转型和国际化发展。四是组织行业相关机构开展《汽车召回生产者指南》《产品召回生产者安全管理韧性评价》等国家标准研制,推动生产企业持续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五是推动质量认证服务新能源汽车更好走向国际市场。通过加强中外政府间汽车合作交流,指导强化中外汽车技术机构交流机制等举措,紧密跟踪新能源汽车相关标准、认证规则国际动态,进一步提高进、出口企业获取相关政策、标准信息的便利性,及时通过多双边机制针对不当技术贸易壁垒作出反馈评议。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汽车出口是我国出口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汽车出口质量管理体系是市场竞争力的保障,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完善汽车出口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部门,建立健全汽车出口质量监管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共同推动汽车出口质量管理工作,提升中国汽车在国际市场上的质量信誉。二是加强海外汽车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监测与风险预警,采集分析消费者投诉、境外召回、网络舆情等信息,挖掘产品质量安全共性问题,帮助出口企业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和降低安全风险。三是积极参与国际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技术交流,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相关部门的技术合作,共同应对跨国汽车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进一步发挥中国汽车企业国际化发展创新联盟作用,组织开展汽车国际化领域相关数据跨境与保护、电池安全等政策法规要求的研究工作,引导企业加强出口质量管理和海外服务体系建设,更好支撑汽车产业国际化发展。五是持续推进务实合作,跟踪我国外贸企业国际认证新需求,探索建立更加符合国际贸易新形势、新规则的认证体系,积极应对涉及我新能源企业行业相关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技术贸易措施。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