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
  • 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 号:
  • 11100000MB0143028R/2026-915562
  • 主题分类:
  • 总局文件
  • 号:
  • 国市监质发〔2026〕109号
  • 所属机构:
  • 质量发展局
  • 成文日期:
  • 2026年08月27日
  • 发布日期:
  • 2026年08月28日
  • 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6-08-28 04:15    

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部署,深入开展全民质量行动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市场监管总局25部门联合开展2026全国质量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增强质量技术基础能力 提升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二、活动时间

20269

三、活动内容

(一)宣贯质量理念,弘扬质量文化。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阐释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推动质量强国理念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凝聚全社会质量共识。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质量宣传活动,通过主题宣讲、事迹分享、故事大赛、科普答题等方式,传播先进质量理念,讲好中国质量故事。宣传质量督察工作,提升质量治理能力。鼓励新闻媒体深耕质量主题,创作和传播有时代内涵的质量文化作品,宣传基层一线质量创新实践。推动企业将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融入生产经营全过程,让崇尚质量、追求质量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与自觉行动。

(二)开放质量资源,赋能质量提升。集中组织企业实验室、生产线、检验检测机构等向社会公众开放,让消费者近距离感知质量、了解质量。整合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资源,面向中小企业开展一站式服务,组织专家入企帮扶,助力解决质量堵点难点问题。深入推进质量强企强链强县培育建设,推动产业链质量联动提升,开展城市质量体检和成果展播,展示区域质量发展新成效。搭建地方特色品牌展示推介平台,组织开展中国消费名品四个一百传播推广行动,通过专场发布、主题展销、品鉴体验等活动,让各地金字招牌集中亮相,以品牌引领消费品质提升。

(三)守护质量安全,优化消费环境。聚焦消费者关切的重点领域和产品,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全国统一销毁行动,公开发布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加强儿童用品、食品接触产品等进口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深入开展质量科普和消费品质量安全教育,提升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围绕文旅、养老、商贸流通、金融服务、电商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领域,广泛开展服务质量承诺活动,打造一批让消费者放心满意的消费场景。深入推进版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营造安全放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工作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创新形式、注重实效质量月活动打造成推动质量发展、服务民生需求的重要平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简朴、务实、高效开展活动力戒形式主义,注重为基层减负。坚持自愿性、公益性原则,严禁借活动名义向企业摊派收费、搭车收费。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s://www.samr.gov.cn/zlfzj/)将发布活动主题宣传海报,供各单位下载宣传。市场监管总局将通过网络监测等方式,及时了解掌全国“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及社会反响。请各地区各部门加强对开展“质量月”活动情况的总结,市场监管总局将宣传推广有关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

 

附件:1. 2026年全国质量月联合主办单位开展的主要活动

                    2.2026年全国质量月相关联合会、学协会开展的主要活动

            3. 2026年全国质量月各地开展的主要活动

            4. 2026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口号



 

市场监管总局  中央宣传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工业和信息化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应急管理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资委  海关总署  国家知识产权局

供销合作总社  全国总工会  中国科协

全国工商联

2026827

(此件公开发布)

 

主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党委宣传部、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民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水利(水务)厅(局),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厅(局)、应急管理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知识产权局、消防救援总队、供销合作社、总工会、科协、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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